商河县第二实验初级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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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学校校舍、设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明确校舍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舍安全巡查管理
1.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校舍安全日常巡查,重点排查教学楼、办公楼、围墙、厕所、门窗、墙体、地面、线路、消防设施等部位。
2. 实行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每日巡查、每月全面排查,做好安全排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
3. 发现墙体开裂、地面塌陷、屋顶漏雨、门窗破损、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立即停止相关区域使用,设置警示标识,及时上报整改。
三、校舍使用与维护
1. 严禁擅自改造、拆改校舍结构,严禁在校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2. 爱护校舍及校内设施,不随意刻画、砸毁、损坏公共财物,保持校舍整洁完好。
3. 定期对校舍门窗、水电、消防、楼梯通道等设施进行维护修缮,确保通道畅通、设施正常使用。
4. 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前后,加大校舍安全排查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安全责任落实
1. 落实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制,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做到安全责任明确、隐患整改及时。
2. 严禁师生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区域内活动、上课,严禁攀爬围墙、窗台、楼顶等危险区域。
五、应急处置
发现校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疏散师生、封锁危险区域,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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