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第二实验初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字号:
大 中 小
一、总则
为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留样等全流程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
1. 严格把控食品采购渠道,一律从大宗食品中标供货商采购食品及原料,查验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建立进货台账,做到来源可查。
2. 不采购过期、变质、三无、霉变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高危违禁食品。
3. 食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备温度达标,定期清理,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变质过期。
三、食品加工制作
1. 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
2. 食品加工前彻底清洗,生熟食材加工工具、容器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标,防止外熟内生。
3. 加工场所、餐饮器具及时清洗、消毒、保洁,保持厨房环境卫生,及时清理餐厨垃圾,消除卫生死角。
四、食品留样管理
1. 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足量留样,留样食品密封标注餐次、日期、菜品名称,存放于专用冷藏设备中。
2. 留样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安排专人负责留样、记录,妥善管理留样冰箱。
五、从业人员与环境卫生
1. 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健康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调离岗位;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操作意识。
2. 食堂内外环境每日清扫,定期消杀,做好防鼠、防蝇、防虫害工作,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六、应急与责任
1. 若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停止就餐服务,及时救治不适人员,上报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保留好现场及相关证据。
2.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对违规操作引发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