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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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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25-03-07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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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 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 执法机构设置: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商河大队

3. 办公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3336号

4. 联系方式:0531-68785011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职责权限.xls

三、执法岗位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执法岗位信息.doc

四、执法程序

五、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68967465,0531-68967466

邮政编码:250099

(1)行政诉讼机关

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联系电话:0531-81691000;

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10号,联系电话:0531-85964813;

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联系电话:0531-81171234;

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联系电话:0531-84861336。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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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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