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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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工作进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主要任务 |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 完成时限 | 后续举措 | 监督方式 |
| 1 | 加强工业废气、餐饮油烟、工地扬尘等领域整治,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散煤综合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排名全市前列。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 1.加强扬尘管控。排查辖区69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2.定期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3.以年度任务为目标,持续盯守各项指标任务。(责任科室:大气环境管理组) | 1.持续排查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情况,更新物料堆场清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截至目前共排查21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情况;2.组织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截至目前共435家企业;3.2026年截至3月29日,商河县综合指数为5.45,在全省158区县排第91名(倒排第68名),在全市排第9名。优良天数59天,优良率67.0%,与同期相比少16天。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2天,与去年相比增加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为104μg/m3、64μg/m3、14μg/m3、33μg/m3、124μg/m3、1.2mg/m3,分别改善-25.3%、-30.6%、12.5%、-10.0%、-14.8%、-20.0%。(责任科室:大气环境管理组) | 2026年 | 1.持续排查辖区69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定期更新物料堆场清单。2.定期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3.做好监测预警,持续盯守各项指标任务。 | 定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热线电话:0531-68785008 |
| 2 | 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谋划推进沙河无废流域EOD项目,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市控以上断面稳定达标。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 排查入河排污口25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责任科室:水生态环境组) | 排查入河排污口25处,无问题整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责任科室:水生态环境组) | 第一季度 | 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保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 |
| 3 |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 加强与完善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指标核算工作确保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责任科室:生态和土壤组) | 针对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污染及风险评估等信息也进行了详细核查,确保每一块土地的基本情况清晰明了。同时将审核无误后的地块信息在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确保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责任科室:生态和土壤组) | 长期保持 | 继续加强与完善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指标核算工作。做好部门间的沟通,为企业做好服务,助推企业“拿地即开工”,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商河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 |
| 4 | 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 1.持续推进商河县2026年“无废细胞”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组织各相关单位、企业开展“无废细胞”建设,目前已组织1家“无废工厂”、1家“无废社区”、1家“无废街道”、19家“无废村庄”、2家“无废乡镇(街道)”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相关单位,同时,组织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十大精品“无废工厂”典型案例。2.开展固废排查整治。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摸清各点位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污染状况及周边环境情况,建立完整的问题排查台账。实行立查立改,期限整改方式,高效推进。(责任科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组) | 1.已持续推进商河县2026年“无废细胞”建设。积极组织各相关单位、企业开展市级“无废细胞”建设,目前已组织1家工厂、1家社区、1家街道、19家村庄、2家乡镇(街道)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级相关单位,同时,已组织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十大精品“无废工厂”典型案例2.已建立第一季度固废问题排查台账,共有22个点位问题,已完成问题整改19个。(责任科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组) | 1.持续推进商河县2026年“无废细胞”建设。2026年年底前完成;2.开展固废排查整治。第一季度任务已完成。 | 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无废细胞”省市级复核审核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开展涉固体废物倾倒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问题的点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
| 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责任科室:环保督察保障办公室) | 1.中央督察方面:截至目前,《济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尚未正式印发,还未正式反馈涉及我县问题;待《济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后,将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2.省级督察方面:2025年4月24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涉及我县共3项牵头整改问题,经组织人员认真梳理问题整改进展,开展整改情况自查自纠,2项整改时限为2025年6月底的整改事项(市整改方案序号34、市整改方案序号35)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无逾期问题。对1项牵头整改问题(市整改方案序号27)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整改。(责任科室:环保督察保障办公室) | 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整改方案序号27)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9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将通过定期调度、组织人员现场查看等方式,加大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整改方案序号27),商河县徒骇河故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监管力度,积极跟进问题整改效果,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 ||||
| 5 | 探索碳减排、碳汇及碳交易,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共享集中储能示范、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等项目,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增绿色建筑5万平方米。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 严格落实上级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科室:大气环境管理组) | 落实上级要求,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科室:大气环境管理组) | 2026年 | 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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