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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环保局关于商河县长青河绿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13701264931606262/2018-4030564
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18-11-27

商河县环保局关于商河县长青河绿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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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环报告表[2018]032号

    商河县环保局关于商河县长青河绿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商河县长青河绿轴建设项目》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商河县长青河绿轴建设项目由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该项目位于商河县孟家村长青河两侧(滨河路至西外环段),全长1883m,总绿化面积45万m2,配套建设园路、小品景观、雨水管线、照明工程、土方工程、给水管线、地形塑造、苗木种植、水系景观生态湿地等。我局于2018年02月09日受理该项目并在商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和我局审批意见要求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制定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

  (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到我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在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三)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弃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间挖出的土方、淤泥用于加固、加高河堤、调整工程场地标高、绿化覆土等;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做好施工区域的生态恢复和绿化工作。对工程建设中被破坏的土地,要积极实施整治措施,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规定。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请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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