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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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作成效
(一)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2023年,全县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72.9%,居全市第一;从单项指标上看,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为81μg/m3、44μg/m3、13μg/m3、28μg/m3、166μg/m3、1.1mg/m3,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二)水环境质量稳步达标
国控徒骇河刘成桥断面月均值达Ⅲ类水质,省控沙河刘集断面、市控商中河崔洼、改碱河杆子行断面、黄桥沟入徒骇河口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徒骇河国控断面总氮指标同比提高54.2%;丰源湖、清源湖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100%;4处黑臭水体全部清零,并开展回头看工作,无复黑复臭情况。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效果显著
定期对全县1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已全部落实;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深化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理。2023年,全县177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四)第二轮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我县问题14项,均为共性问题,2023年已完成整改8项,达到序时进度6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我县问题27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共反馈我县问题12项,其中共性问题10项,个性问题2项。2项个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两轮6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我县信访件8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五)积极创先争优,为美丽济南建设提供地方实践
在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2021至2022年度评估中,以978.6的高分位列全市第一名,在市局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暨监测技术比武中,以85.45的分数获综合得分第一名;玉皇庙包装印刷行业产业集群获批山东省第二批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商河经济开发区获批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商河县入选山东省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名单。徒骇河故道水质提升中央资金项目通过国审,今年实施建设,建成后,可对国控刘成桥水质考核断面适时进行生态补水,进一步提升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
二、主要举措
(一)强化政治引领,不断提升政治水平
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高度融合,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部召开党小组会24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党员干部讲党课4次,其他各类党组活动35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今年先后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筑牢理想信念 永葆清廉本色”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以案为鉴专题教育暨2023年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主题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对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共召开专题读书班4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党组成员全程参与的学习机制;共确定调研课题2个,召开调研成果交流暨典型案例剖析会,通过交流实现边对照边总结,以“典型案例”推动全面工作的提升;共确定整改事项2个,并全部完成整改,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生所向的问题。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省、市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从6个方面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4条,着力打扫了思想上和政治上的灰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督导考核。印发《商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方案》《商河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方案》,成立建设工程扬尘等7个督导组,由县领导分片包干开展专项督导,并实行月度考核,倒逼责任落实落细。二是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施策。针对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移动源、工业源等污染,坚持部门联动,累计督促43家商砼建材企业、212辆混凝土搅拌车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对中节能等五家企业检查力度,督促整改。2023年,会同有关单位检查施工项目,检查各类扬尘源共1127个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8份,移交行政处罚30个。三是开展VOCs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023年,我县46家涂装和印刷企业,已完成源头替代37家;加强LDAR检测与修复排查监管。对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开展LDAR监测工作,督促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涉VOCs企业制定调整生产、作业计划。累计对132家企业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排查,存在问题9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水泥行业整治。涉及商河山水水泥有限公司1家水泥企业,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涉及14项改造工程,2023年已全部完成。五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按照“环保部门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严控高排放车辆污染。2023年以来联合交警部门进行遥感80次,检测车辆33508辆次,开展路检路查59次,检测车辆1194辆次;对重型柴油车停放地进行监督抽检88次,检测车辆1013辆;对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92次、902辆次,尾气检测248辆。六是强化加油站污染防治监管。共监督检查加油站108家次,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12家。2023年共出具8份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现场进行核查;鼓励加油站夜间卸油和错峰加油,2023年,共有46家加油站出台实施夏、秋季晚8点至早6点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错峰加油。七是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共涉及398家涉气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避免一刀切。组织开展1家国家A级企业、3家B级企业、1家引领型企业的复核工作。
2、强化水环境监管。一是印发实施《商河县“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我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为全面提升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依据和方向。二是持续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对辖区内城区和农村饮用水源点进行水质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巡查、维护。三是强化污水处理厂总氮的监管。通过采取“飞行检查”“飞行检测”等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管。2023年,我县4家污水处理厂总氮浓度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四是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商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实现农村黑臭水体的动态治理。
3、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排查,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制定《2023年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方案》,并对已完成治理的32个行政村定期进行“回头看”;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编制并实施《商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加强现场抽查,巩固禁养区关停成效。
4、强化固体废物管控。一是全面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为重点。共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企业50余家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8家,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组织对废弃厂区、厂房,以及偏远河流、沟壑、无人居住的院落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共排查重点场所97个。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依托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完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电子化监管模式。2023年,在该系统内完成注册企业290家。审核企业填写的月报、季报、年报等1200余家次,核实产废超量、入库出库异常等报警信息120余次。三是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将14家危废产废量大、危废环境风险高的企业纳入重点风险监管的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检查结果全部上传监管系统。检查企业14家次,督促整改问题30个。四是做好一般工业固废申报工作。组织全县60余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填报生产、贮存、转移等情况,审核企业填写的季报、年报等200余家次。
(三)推进科学监管,积极探索环境监管新举措
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切实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处理信访件560余件,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共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开展立案调查42件,其中免予行政处罚12件,下达处罚决定书8件,罚款总计100.9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件(刑事移交1件,行政移交1件),举行听证会1次。经查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立案7件,剩余案件正在办理中;行政复议案件3件,当事人均撤回。
(四)服务项目建设,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热情服务企业,创造助商环境。建立项目台账,摸清项目底数。2023年,涉及我县重点项目包括省级5个、市级35个、县级78个,共计118个;畅通企业沟通渠道,建立跟踪服务机制。设立企业周对接制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动态更新项目台账,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开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审、提速审批,严把事前咨询、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能力。202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43个(报告书1个,报告表42个),登记备案类项目159个。二是全面依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2023年,排污许可证线上质量审核96张,线下现场核查29家,发现存在问题的有29家排污单位,2023年,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37张,其中首次申请9张,变更97张,延续16张,重新申请15张。对已经批复的审批,不定期监督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加强监控执法衔接,强化监控数据应用。对我县4个规模以上企业入河排污口、120家次企业废水、34家餐饮单位油烟、34家企业废气、43家企业VOCs、4家工业企业噪声、4家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气体污染物、恶臭及渗滤液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五)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建立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提高我县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水平,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应急储备和应急处置水平。二是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突出化工园区、产业集群、农牧业等重点行业,紧盯危险废物、重金属、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提升风险预警和防范水平。
(六)倡导绿色理念,宣传绿色生活方式
组建商河县卫生环保志愿服务队,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和绿色创建宣传。累计开展线下活动23余次,时长超1400小时;报送政务信息60余条;《新商河》商河融媒发布信息30余条,在大众网、济南日报、天下泉城等媒体发稿40余篇;微博发布信息2万余条,微信170余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省控沙河刘集桥断面,因河流缺乏生态补水、水体流动性差,再加上水温适宜,藻类光合作用产生大量有机物,导致断面水质部分指标增大,影响了我县水环境质量在全省各区县的排名。
(二)大气污染治理面临新的压力。空气质量受区域排放量增加、北方沙尘天气、燃放烟花爆竹、管控不到位等主客观原因影响,PM10、PM2.5、二氧化硫等出现较大幅度的反弹,热点高值问题依然存在,空气质量在全省全市排名下滑。
(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高,农药、化肥、地膜不当使用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难以管控,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企业环境问题需要进一步处置。
(四)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依然明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到位,存在管网破损、渗漏、堵塞等问题,难以做到应收尽收,雨污分流不彻底,园区环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誓争第一“优生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第三轮各级环保督察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打造近零碳城市工作,促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擦亮碧水蓝天的生态底色。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协同各部门一道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快创建“无废城市”“无废工厂”。按计划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大气、水、土壤、碳减排等方面目标任务。
(二)坚定不移做好新一轮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查工作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面启动,我局将根据之前反馈涉及较多的环境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着力加强日常督促调度,在确保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同时,适时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为迎接第三轮环保督察做好充分准备。
(三)坚定不移守牢生态保护安全底线,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以巩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为契机,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监督指导水平,全力化解与消除环境风险和隐患,保障饮用水等环境安全。继续增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群众反映较大的污染问题的监察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定不移抓好减排工作
切实吃透上级减排政策,提前谋划好减排项目。按照减排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督促并监督企业完成减排工程,严格控制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排放增量,努力完成减排任务。
(五)积极探索商河县碳减排、碳汇及碳交易发展
深挖我县绿色能源发展、特色农业及地热能源等方面的巨大潜力,积极与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和第三方专业研究机构对接,建立我县与其他区域碳汇协同发展机制,发挥地热能储备充分的优势,把碳减排、碳汇储备及碳交易的巨大潜力转换为现实竞争力。
(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强化对生态创建、污染攻坚、执法监管等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建生态、共享绿色,推动形成绿色生活发展方式,促进建立社会化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满意感和安全感。做好热点问题和突发环境事件的舆情应对,回应公众关切,把握舆论宣传主动权,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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