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商河县城镇住房安全实施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县老旧小区60个(包含独栋楼),均为2005年以前单位集资自建的家属楼,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随着城市更新工作(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我县城镇老旧房屋安全保障工作得到极大改善,当前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主要涉及村居自建房,因设计不规范、建筑材料质量不达标、施工水平低下等因素,造成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为此,我县积极开展自建房安全大检查工作,不间断进行调度检查,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您提出的采取购买保险加强老旧房屋保障的建议,思路开阔、方法创新,有很强的借鉴作用,当前我局已创新“保险+服务”模式,通过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进行电梯维保,通过试点推广,反响良好,针对老旧房屋通过政府购买保险进行安全保障这项工作,我局将深入细致地摸排调研,同时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结合我县现状有序推进。
此复函已经晋翔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