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应急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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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单位全称:商河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商河县银河路189号
执法机构:各科室、安全生产救援指挥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震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0531-84877068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职权类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
二、执法职责、权限
1.执行省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书面催告—加处罚款
五、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叉口北20米
电话:0531-84881993
2、行政诉讼:
(1)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电话:0531-81691000;
(2)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电话:0531-85964813;
(3)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电话:0531-81171234;
(4)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电话:0531-84861336;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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