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字号:
大 中 小



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执法机构设置: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办公地址: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
4.联系方式:0531-84870286
二、执法职责、权限
1.负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办理。
2.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3.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其他权力事项应当予以公开。
三、执法程序
(一)行政许可: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送达(依法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二)行政确认:
申请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审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出具行政确认文书→送达
(三)行政备案:
申请人申请→受理→依法办理备案
(四)其他行政权力:
申请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审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出具书面决定书
注:请登录如下网址,点击“办事指南”查看具体事项流程图
四、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商河县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0531-84881993
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商河县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联系电话:0531-84863506(商河县人民法院)、0531-81691000(历下区人民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人民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人民法院)
五、投诉举报
如遇问题请拨打0531-84881635进行投诉或举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