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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孙集镇卫生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商河县孙集镇卫生院
2026-02-02

商河县孙集镇卫生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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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孙集镇卫生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指导,控烟工作小组以“无烟医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实行属地管理,各科室负责本部位“无烟医院”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实行医院管理,科室协助的创建管理模式。

二、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

三、在门诊、办公室、会议室等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四、禁止在门诊、办公室、会议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五、全体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定期开展“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及控烟宣传。

七、将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纳入个人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八、定期开展全体职工和患者及其家属对“无烟医院”的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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