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医院复印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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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流程
一、证件要求
1.复印人为患者本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复印人为患者代理人的,需提供患者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复印未成年患者(<18周岁)病历的,需要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监护人和患者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到病历复印窗口提出申请。
4.复印死亡患者病历的,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患者近亲属身份证原件及与与死亡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复印人为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再另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说明
1.复印时经工作人员审核证件合格,复印人填写复印病历申请表,按规定以每张0.2元收取复印费,申请材料一并放入病历原件保存。
2.邮寄服务:住院期间陪护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患者身份证原件到病历复印窗口申请备案,待病历归档由工作人员复印邮寄到指定地址,邮寄费到付。
3.根据相关规定,病案室复印窗口不复印住院病历以外的其他材料。
三、住院费用清单和诊断证明办理(商业保险、外地报销等情况需要)
1.住院费用清单:办理出院手续后到住院部一楼大厅西侧明细打印窗口打印(需提供患者病案号)。
2.诊断证明:出院前找管床医师开具,到门诊综合楼一楼大厅导医台盖章(需提供出院记录)。
四、病案室复印窗口位置:医院办公楼南侧。
五、收费说明:收费标准最高每张(含A4、B5 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
六、导引路线:商河县青年路132号商河县人民医院北门直行50米办公楼南侧。
网上预约病历复印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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