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疫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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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疫苗公示
免疫规划疫苗公示 | |||||
疫苗种类 | 接种对象及免疫程序 | 接种途径 | 预防的相应传染病 | 接种禁忌 | 不良反应及处理 |
卡介苗 | 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1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附着处皮内注射 | 粟粒性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凡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或其它皮肤病者均不予接种 | 接种后2-3周局部出现硬结、红肿、继而破渍,最后形成疤痕,一般不需处理 |
10ug乙肝疫苗 |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针,满1足月、6足月时各接种1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新生儿首针可选择大腿前部外侧)肌内注射 | 乙型病毒性肝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患者及对酵母成份过敏者禁用 | 接种后很少有不良反应,个别人可能有中低度发热或注射局部微痛,24小时内自行消失 |
灭活脊灰疫苗 | 2月龄、3月龄各接种1针 | 婴幼儿大腿前外侧中部;儿童、青少年和成人则为三角肌,肌内注射 | 脊髓灰质炎 | 对疫苗中的活性物质、任何一种非活性物质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如新霉素、链霉素和多粘菌素B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品时出现过敏者。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应推迟接种本品。 | 注射部位局部反应:疼痛、红斑(皮肤发红)、硬结。中度、一过性的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脊灰减毒活疫苗 | 4月龄、4岁各口服1次, | 口服 | 脊髓灰质炎 | 发热、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及孕妇禁用 | 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热、烦躁、呕吐、腹泻,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极罕见引起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 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6周岁各接种1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 |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有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 接种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必要时可对症治疗,接种局部出现硬结,严重者可伴有淋巴管或淋巴结炎。 |
白破疫苗 | 6周岁接种1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 | 白喉、破伤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有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 接种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必要时可对症治疗,接种部位出现硬结,1-2月即可吸收,可用热敷 |
麻腮风疫苗 | 8月龄、1.5岁接种2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包括辅料、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传染病、发热禁用 | 注射部位可能疼痛和触痛,在6-10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乙脑减毒活疫苗 | 8月龄、2周岁各接种1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流行性乙型脑炎 | 发热或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心肾及肝脏等疾病,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和孕妇禁用 | 接种后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偶有散在皮疹出现,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A群流脑疫苗 | 6-18月龄间隔3个月接种2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A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患癫痫、抽风、脑部疾患、过敏史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禁用 | 接种后反应轻微,偶有短暂低热,局部稍有压痛感,可自行缓解 |
A+C流脑疫苗 | 3周岁、6周岁各接种1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A、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患癫痫、抽风、脑部疾患、过敏史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禁用 | 接种后反应轻微,偶有短暂低热,局部稍有压痛感,可自行缓解 |
甲肝减毒活疫苗 | 18月龄接种1针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 甲型病毒性肝炎 | 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发热、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过敏体质、对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 | 接种后少数可有局部红肿、疼痛,一般在72小时内自行缓解,偶有皮疹出现,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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