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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综合】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服务指南
113701263517566000/2022-4563967
县卫生健康局
2022-12-09

【综合】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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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减、降、缓、补”

1、政策事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面向全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是针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支持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 根据“六税两费”各税费种规定,按期申报或按次申报享受。

申请材料: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办理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自行申报或携带申报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各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实施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办理地点:各区县税务部门

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平台:12366

序号

办税服务场所名称

地址

大厅咨询电话

1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山财大燕山校区往南200米路西)二楼

0531-81182168

2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

0531-82703924

3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3号楼二楼

0531-87033815

4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531-85924524

5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1号

0531-88117070

6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长清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二楼(经十西路以东、通发大道以北,晶恒电子业园向东约1500米)

0531-87212366    

7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开先大道与双山西街交叉口西北角)

0531-83317735

8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济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0531-84233509

9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东大街19号

0531-76237424

10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

0531-76883096

11

国家税务总局平阴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平阴县茂昌银座D座七楼(日照银行西入口)

0531-87854102

12

国家税务总局商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接处东北角

0531-84812366

13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舜华路750号高新政务服务中心1楼

0531-82689766

14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原山路2号

0531-78867556

2、政策事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支持内容: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1〕9号)中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 根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按期申报或按次申报享受。

申请材料: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办理流程: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自行申报或携带申报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各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实施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办理地点:各区县税务部门

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平台:12366。各区县局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见“泉惠企”济南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www.quanhuiqi.cn)助企纾困专区政策项目。

3、政策事项: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审核

适用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

支持内容:

1.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对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2.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不得低于1%,降低比例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执行降低比例期满后自动恢复到原缴存比例。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鉴);

2.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原件(加盖印鉴及参会人员签字);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第三方审计报告)。

办理流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综合业务窗口(https://123.233.117.50/jnwt/indexcomp.jsp)申请。

实施部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办理地点:

线上:济南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gjj.Jinan,gov.cn/)

线下: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165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咨询电话: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0531-12345

4、政策事项:济南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延期缴纳水费

适用范围:济南水务集团所属供水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用户。

注:长期恶意欠费用户、因欠缴水费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用户不享受该项政策。

支持内容: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费困难的企业,可由企业向水务集团申请办理最长2个月的延期缴费,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且不收取违约金。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4月至12月

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内容:给水号、户名、地址、申请原因、申请缓交期间、提交申请日期

(三)委托书或函

(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申报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向所在区域水务营业网点申报。

实施部门: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办理地点:各区域水务营业网点

咨询电话:热线电话:968133

序号

区域营业网点

联系电话

地址

1

历港营业厅

(历下区)

968133

历山路59号

2

文化西路营业厅

(历下区)

88512386

文化西路4号

3

燕山营业厅

(历下区)

88512386

燕子山路35 号

4

南辛中街营业厅

(槐荫区)

87112128

南辛东街1-17号现代逸居北邻

5

玉函路营业厅

(市中区)

86102087

玉函路19号

6

经七纬四营业厅

(市中区)

86102087

经七纬四180号

7

济华合作营业厅

(市中区)

968133

市中区二环南路5760号

8

西客站营业厅

(西客站片区)

67718015

腊山河东路海亮艺术华府

9

七里河营业厅

(历城区)

968133

七里河路23号

10

高新东源营业厅

(高新区)

66590763

新泺大街1259号

11

高新营业所奥体营业厅

(高新区)

89706909

解放东路东首(燕山新居小区南100米路东)

12

历城营业所

(历城区)

88970049

工业北路229号

13

济钢营业网点

(历城区)

88857886

叔牙南街与济钢新村西路交叉口东南50米

14

工人新村营业厅

(天桥区)

85945543

工人新村北村西街4号

15

堤口路营业厅

(天桥区)

85945543

堤口路177-23号

16

大学路营业厅

(长清区)

87266302

长清区大学路8178号

5、政策事项:延期缴纳燃气费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存在缴纳气费困难的工商业用户

支持内容:受疫情影响存在缴纳气费困难的工商业用户延缓缴纳燃气费。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4月12日--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

1.工商户延缓缴费申请(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法人(产权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办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办理流程:

受疫情影响存在缴纳气费困难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各燃气经营企业官方网站在线客服、公众号网上营业厅在线客服、各燃气经营企业服务大厅提交工商户延缓缴费申请(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产权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实施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办理地点:各燃气经营企业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燃气经营企业办理延期缴费服务信息表

序号

所在区县

企业名称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1

市中区

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

南郊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二环南路5760号

96969/88612319

2

市中区

王官庄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青龙山北路3号

96969/88612319

3

槐荫区

经三路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经三路292号

96969/88612319

4

天桥区

清河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小清河北路

96969/88612319

5

槐荫区

段店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段店馨苑门头房

96969/88612319

6

槐荫区

匡山服务站

幸福路19号

96969/88612319

7

历下区

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历下区解放东路3号

0531-88027823

8

天桥区

济南能源明湖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天桥区生产路2号


9

历城区

济南能源唐冶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东区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唐冶中路与贞观街交叉口往东120米路南(银丰新能源产业园26#楼)

0531-69986326

10

历城区

济南能源浆水泉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旅游路22766号黄金99生活广场2-107(济南德润高级中学东门对面)

0531-88562358

11

历城区

济南能源华山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历城区大马桥路与海门路交叉口华山珑城安置二区D区9号楼底商

18853199701

12

历下区

历下区东舍坊街117号东舍坊东居5号楼2-101

0531-86106578

13

市中区

济南能源金鸡岭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市中区舜耕路70号

0531-82765269

14

历城区

济南能源济钢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济南市历城区叔牙北街济南热力集团睿冠能源站一楼

17686610595

15

历城区

济南能源莲花山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济南热力集团莲花山热源厂隔壁


16

历下区

济南能源历山路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历下区历山路59号营业厅(胸科医院对面)

0531-68690209

17

历下区

济南能源舜耕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历下区舜耕路8-1号

0531-82612200

18

历下区

济南能源甸柳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历下区甸柳新村一区四号

0531-88150006

19

历下区

济南能源燕山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历下区文化东路16-4号

0531-82601163

20

历下区

济南能源化纤厂路热力燃气客户服务中心历下区化纤厂路4号凯旋公馆5-2-104

0531-86013146

21

历城区

七里河水气共享客户服务中心

七里河路23号

82801871

22

历城区

董家客户中心

郭店街道虞山新居C12栋楼东南角底商(郭店街道虞山新居华联超时北侧50米)

86020152

23

历城区

遥墙客户中心

遥墙街道商业街(雁宾宾馆西50米路南)

88738083

24

历城区

荷花客户中心

朱家庄牌坊向东30米路南

87123909

25

历城区

唐王客户中心

唐王蒙古王往南50米路西

88737615

26

起步区

济南港华孙耿客户中心

起步区孙耿街道办事处紫荆花园

84586161

27

济阳区

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济阳区济北街道兴隆街78号

0531--81171178

28

济阳区

济南锦鹏燃气有限公司

济阳区济北街道永安路盛世翡翠郡小区商业一号楼济南锦鹏燃气营业厅

0531-84256110

29

济阳区

山东炬通程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

济阳区龙海路1号山东炬通程燃气济阳分公司

0531-84217110

30

济阳区

济南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垛石镇马良赵村S248以西、济东高速以北150米处

0531--84441119

31

莱芜区

济南市莱芜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山财大街50号燃气热力公司一楼服务大厅

76217121

32

莱芜区

济南市莱芜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正顺路与234省道交叉口

78868319

33

平阴县

济南平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平阴县榆山路146号港华燃气客户中心

87858777、87869366

34

平阴县

山东汉岳燃气有限公司

平阴县山水路97号

87653766

35

章丘区

山东圣井燃气有限公司

潘王路营业点

李岩 17393187881

36

章丘区

济南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济南市章丘区鲁宏大道1059号

83316987

37

章丘区

章丘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章丘区普集街道上皋社区营业点

83312300

38

章丘区

章丘市正和天然气有限公司

章丘区工业三路1626号

13188896622

39

章丘区

章丘华气天然气有限公司

章丘华气天然气有限公司营业厅

83388985

40

钢城区

莱芜中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济南市钢城区里辛经济开发区石头湾天然气门站

0531-5877766

41

起步区

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大桥营业厅

0531-88073200

42

天桥区

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桑梓店营业厅

0531-88076090

43

起步区

济南港华安通燃气有限公司

起步区孙耿街道热力燃气服务大厅

15275118128

44

长清区

济南济华燃气有限公司

龙泉街146号客户服务中心

0531-87208717

45

长清区

济南中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长清区宾谷街919号

0531-83131003

46

长清区

山东龙禹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孝里街道办事处驻地胜利燃气服务站

0531-87386108

47

商河县

商河奥德能源有限公司

商河县贾庄镇开元大街8号商河奥德能源有限公司营业厅

0531-84811119

48

商河县

商河奥德能源有限公司

商河县政务大厅

0531-84811119

49

商河县

山东炬通程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

商河县银河路许商派出所东临

84870000

50

商河县

山东金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商河县创业路25号

0531--84883118

6、政策事项:减免承租市属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

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租赁市属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注:指导各有关市属企业严格执行房租减免政策,完善减免工作台账,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做到“应减尽减”

支持内容:2022年发生较重疫情的区县(功能区)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区县(功能区)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市属国有企业出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直接减免,市属国有企业原则上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减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房屋业主应按规定足额减免,国有参股企业的房屋业主按照国资参股比例减免。涉及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减免资格以最终承租方为准,国有企业要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市属国有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又转租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由市属国有企业先向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减免,再对最终承租方予以减免。

对租用市属国有企业房屋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享受上条房租减免政策。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实施部门: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办理地点:对外出租国有房屋的市属国有企业

备注:区县(功能区)所属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事宜由各区(功能区)负责。

7、政策事项: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适用范围: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

支持内容: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100%(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注: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交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申请材料:

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2.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到期交存告知书

5.旅行社守法经营承诺书

6.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7.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证实书(存款回单、交易单)

备注:所有申报资料均需要提供纸质版。各种原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申报。

实施部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办理地点:

鉴于我市旅行社多、涉及资金量大,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分期分批集中办理保证金暂退手续。

集中办理地点:济南市博物馆 (历下区经十一路30号)

集中办理时间:4月18日—4月29日9:00--17: 00,具体分期分批集中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4月18日—4月21日:历下区

4月22日—4月23日:市中区

4月24日—4月25日:天桥区

4月26日:槐荫区

4月27日:历城区

4月28日:高新区

4月29日:章丘区、长清区、莱芜区、钢城区、济阳县、商河县

集中办理时间无法如期办理的,可将相关办理材料邮寄到济南市龙奥大厦E1517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咨询电话: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66608708

8、政策事项:一类出口企业及重点出口企业出口退(免)快速办理机制

适用范围:

1.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被评为一类

2.被山东省税务局、济南市税务局列为重点出口企业

支持内容:对一类企业及重点企业实施“随到随批、随批随退”的出口退税快速办理机制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申报时间:全年

实施部门: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管理部门。

办理地点:无

咨询电话:0531-87905087,12366。

序号

办税服务场所名称

地址

大厅咨询电话

1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山财大燕山校区往南200米路西)二楼

0531-81182168

2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

0531-82703924

3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3号楼二楼

0531-87033815

4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531-85924524

5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1号

0531-88117070

6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长清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二楼(经十西路以东、通发大道以北,晶恒电子业园向东约1500米)

0531-87212366    

7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开先大道与双山西街交叉口西北角)

0531-83317735

8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济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0531-84233509

9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东大街19号

0531-76237424

10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

0531-76883096

11

国家税务总局平阴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平阴县茂昌银座D座七楼(日照银行西入口)

0531-87854102

12

国家税务总局商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接处东北角

0531-84812366

13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舜华路750号高新政务服务中心1楼

0531-82689766

14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原山路2号

0531-78867556

9、政策事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进口税收政策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告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名单范围内企业进口免税清单范围内的科学研究用品。

支持内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工信部批准的政策享惠期限,不同批次享惠期限不同。

申请材料:

1、《进出口货物免税申请表》

2、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

3、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4、代理(委托)进口协议(复印件)

5、商品说明

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办理流程:同时提交纸质单据和电子数据,单证齐全有效的情况下,海关予以受理,受理后1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可以免税的通知。

实施部门:泉城海关保税业务监管科

办理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33688号泉城海关

咨询电话:0531-68696527

二、强化融资支持

10、政策事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适用范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查验),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支持内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创业项目好的企业,可再次申请,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对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

申请材料:

1.《济南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职工花名册(含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非济南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居住证》。

5.上年度及申请前一月企业财务报表。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公共服务/企业担保贷款,选择注册地区县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县,“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事项下“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实施部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

历下区0531-86952351         市中区0531-86157593

槐荫区0531-87957908         天桥区0531-81601178

历城区0531-88112933         长清区0531-87267206

章丘区0531-83214628         济阳区0531-84238911

莱芜区0531-76216086         钢城区0531-75873066

平阴县0531-87891088         商河县0531-84884517

高新区0531-88871235         南山区0531-88112713

先行区0531-66604132

11、政策事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适用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

支持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个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款后可再次申请,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对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

申请材料:

1.《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无法查询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非济南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个人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办理流程:

、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公共服务/个人担保贷款,选择注册登记地区县、街道(镇)进行线上申请。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注册地所在区县或街道(镇),“办事服务”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 事项下“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实施部门: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

历下区0531-86952351         市中区0531-86157593

槐荫区0531-87957908         天桥区0531-81601178

历城区0531-88112933         长清区0531-87267206

章丘区0531-83214628         济阳区0531-84238911

莱芜区0531-76216086         钢城区0531-75873066

平阴县0531-87891088         商河县0531-84884517

高新区0531-88871235         南山区0531-88112713

起步区0531-66604132

三、促进供需对接

12、政策事项: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补助项目

适用范围:

1.由济南市民政局等部门监督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工业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2.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并参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推介会、对接会,现场参会的济南市工业企业和数字经济企业总数须达30家以上,通过供需对接带动提升产业链协作配套水平。

支持内容:年度内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的推介会、对接会,给予承办方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申报时间:组织活动当年

申请材料: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拟举办推介会、对接会,须事先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沟通。活动方案确定后,承办方通过“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http://www.jiqitong.cn/),按照事前申请备案,事中组织开展活动,事后跟踪服务、总结评价和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的流程,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申请备案资料:《工业产品供需推介对接活动申报表》(网上填写),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的组织活动方案,营业执照(影印件)。

2.组织开展活动资料:组织活动的通知,参会企业报名表(影印件),参会人员签到表(影印件),现场签约合同书(影印件)、活动现场图片,参加企业供需情况简介,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资料等。

3.跟踪服务、总结评价和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资料:跟踪服务的相关资料,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含签约数量、签约金额,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意向签约企业、签约金额;预计拉动产业链增收等情况),绩效自评材料、《工业产品供需推介对接活动补助资金申请表》(网上填写),对提交相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的承诺声明。

办理流程:通过“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http://www.jiqitong.cn/)提交材料。

对网上提交资料的审查工作,由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复审。资料审查工作采取阶段递进式进行:第一阶段为及时审查申请活动备案资料,初定支持对象;第二阶段为适时审查组织开展活动、跟踪服务、总结评价和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等资料,确定支持对象。

实施部门: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地点:“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http://www.jiqitong.cn/)

咨询电话:消费品产业处66605769

13、政策事项: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适用范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支持内容:根据用工企业需求,通过济南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工作日均可申报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

2.企业委托招聘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企业招聘简章。

办理流程:

企业携带申请材料到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或登录“济南招聘求职平台” (http://zp.jnldjy.cn)自助办理。

实施部门: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济南招聘求职平台” (http://zp.jnldjy.cn)自助办理。

咨询电话: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处:61317803

14、政策事项: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适用范围: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支持内容: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长期

申请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在参与采购活动中声明即享。

实施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办理地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咨询电话:具体项目公告中联系人电话

15、政策事项:会展补贴项目资金

适用范围:

在济南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支持内容:

1、对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展会所发生的参展费用中的展位费用、展览会电费管理费、搭建装修费、运输及装卸车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2、对我市工业企业当年参加由市政府在本地参与举办的各类工业产品展会的,给予企业一个标准展位费的全额补助。

办理方式:自主申报

申报时间:每年5—12月份

申请材料:

(一)以市政府名义组织的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展会

1、参加展会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参展企业与展会方签订的参展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4、能体现参展企业展览会电费管理费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开具方提供的清单列表;

5、参展企业与搭建装修方签订的搭建装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应在展会举办日期之前);

6、能体现参展企业与运输及装卸车方签订的运输装卸车合同、发票复印件及其清单列表;

7、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上述合同必须有合同签订各方印章。

(二)市政府在本地举办的各类工业产品展会

1、展会组织方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参加展览展销补助资金申报表;

(2)参会企业汇总表;

(3)参会企业报名表(原表上报);

(4)参会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5)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举办展会的文件(复印件)。

2、参加展会的我市工业企业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参加展览展销补助资金申报表;

(2)展会组织方已开出的展位费发票(复印件);

(3)参会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区县工信系统需提交支持企业参加展览展销补助资金汇总表。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

实施部门: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地点: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处66605755

序号

区县工信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地    址

1

历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8152560

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2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2078316

市中区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

3

槐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7589215

槐荫区经十路29851

4

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1601076

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5-1号

5

历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8066027

历城区花园路107号鑫都大厦

6

长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7221333

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

7

章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3366196

章丘区双山街道开先大道政务服务大厅

8

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4241027

济阳区开元大街162号

9

莱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76133380

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莱芜大厦

10

钢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76890156

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

11

平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87894028

平阴县府前街35号

12

商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84874198

商河县银河路189号

13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

科技经济部

88871363

高新区舜华路66号A座

14

起步区经济发展部

科技工信处

66604373

起步区市民中心

15

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

88112676

济南市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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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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