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统计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字号:
大 中 小



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商河县统计局
2.执法机构设置:济南市商河县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3.办公地址: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
4.联系方式:0531-84880340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五、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机关:商河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叉口北20米
联系电话:0531-84881993
2、行政诉讼机关
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联系电话:0531-81691000;
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10号,联系电话:0531-85964813;
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联系电话:0531-81171234;
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联系电话:0531-84861336。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