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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商河县统计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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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2025-01-20

济南市商河县统计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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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商河县统计局

2.执法机构设置:济南市商河县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3.办公地址: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

4.联系方式:0531-84880340

二、执法职责、权限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xls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五、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机关:商河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叉口北20米

联系电话:0531-84881993

2、行政诉讼机关

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联系电话:0531-81691000;

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10号,联系电话:0531-85964813;

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联系电话:0531-81171234;

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联系电话:0531-84861336。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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