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河长办:积极推进河湖管理工作
1137012649316606187/2025-6659557
县水务局
2025-06-19

商河县河长办:积极推进河湖管理工作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今年以来,河湖管理服务科围绕河湖管理、河湖“五乱”整治等工作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河湖管理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河湖“清五乱”有序开展。严格按照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省级河湖长巡查河湖工作规则》,高度重视基层河湖长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据济南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履职效能的通知》要求,引导河湖长准确把握履职内容和重点。镇、村级河长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巡查整治。目前,全县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3800余次,为河湖“清五乱”问题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巡查力度,持续推进河湖“五乱”整治。年初印发《商河县开展河湖库“五乱”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各相关镇(街道)、相关单位将本区域国控、省控、市控断面重点河段纳入巡查整治重点,加大对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易反弹区域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各级河长在排查“五乱”问题的基础上,加大对黑臭水体的巡查力度,加强动态监管,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置。通过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防止了河湖“五乱”问题的反弹,保障了河湖环境的持续改善。通过镇街自查、县级巡查,建立了动态问题台账,并要求各镇(街道)每周五上报各级河长巡河过程中发现并整改问题台账。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五乱”问题616处,其中各镇(街道)上报问题271处、县级巡查问题345处(河道乱排问题7处),以上问题均已限期整治完成。上半年下发督办单8个,提醒函2个;济南市第三方河道巡查问题台账累计119处,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通过全面排查和动态台账管理,有效推动了“清五乱”工作的落实。

(三)常态化排查雨洪排口,防止污水排放问题反弹。为防止河湖管理范围内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反弹,持续推进入河道雨洪排口常态化排查工作,先后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河道污水排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开展河道污水排放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将河道乱排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已排查雨洪排口229处,整改疑似污水排放问题2处。通过常态化排查和巡查,有效防止了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的反弹,保障了河湖水质的稳定。

(四)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按照上级涉河项目监管工作部署安排,完成2022至2024年省市级检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督促项目单位完成防洪影响补救工程。同时,对17个在建涉河项目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在建涉河建设项目台账,并做好提报阶段性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工作。

(五)夯实工程基础筑牢安全防线。为确保防汛安全,遏制安全问题发生,于5月底前,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常态化与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到位。此外,还对徒骇河、德惠新河堤防开展白蚁、獾等害堤动物的日常检查排查工作,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同时,落实堤防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完成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的公布公示,并做好报送堤防白蚁及獾、狐、鼠、兔等害堤动物汛前专项排查工作报告工作。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县水务局

809

信息发布总数

0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