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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商河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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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2023-05-26

专家解读:《商河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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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

王金叶,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商河县水务局总工程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商河县水务局工作,曾任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获第四届山东省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平安济南建设先进个人(记三等功)、200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问:水权、水权交易定义分别是什么?

答:本细则所称水权,包括区域水权、取水权、用水权等。其中区域水权是指镇(街)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有关规定分解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河湖水量分配指标内取用水资源的权利;取水权是指取水户依法获得取水许可证后,获得的取用水资源的权利;用水权是指用水户依法依规获得水资源使用权证后,相应获得的使用水资源的权利。

本细则所称水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水权流转的行为。

问:水权交易方式和程序分别是什么?

答:本细则水权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平台交易、自主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形式。

1.平台交易: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等列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水权交易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开展平台交易的,交易主体应当分别提出申请,并通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交易平台应当按照其交易规则组织交易,并按规定出具水权进场交易证明。完成平台交易的,交易主体应当签订水权交易合同,明确交易量、交易期限、受让方取水地点和取水用途、交易价格、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当按规定变更双方涉及的分配指标、取水许可等。

2.自主交易:用水权交易可以自主进行。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为自主交易提供便利条件。开展自主交易的,由交易主体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并将交易结果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期限超过一年的按规定变更双方涉及的水资源使用权。

3.政府收储:县级人民政府为优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格局、促进节约用水需要收储水权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开展政府收储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收储方案,并按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开展收储。

问:水权交易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水权交易期限应当综合考虑水权来源、产业生命周期、水工程使用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

区域水权交易可以采取远期意向协议和近期协议相结合的方式确认,远期不得超过10年。其他水权交易原则上在权益有效期内确定交易期限。交易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续开展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易终止时水权自动归还转让方。

以生产波动减少的取水量为标的的,宜开展短期水权交易,最长不超过1年;以节约水量为标的的,可以开展长期水权交易。

 

解读单位:商河县水务局

联系人:晋好强

咨询电话:0531-8488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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