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审计局2026年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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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商河县审计局 | 办公地址 | 商河县银河路189号交通大厦 | 联系电话 | 0531-84880272 |
执法岗位名称 | 执法岗位职责 | 执法依据 | |||
法规审理科 | 审计组成员岗位职责:按照分工完成审计核查任务,获取核查证据;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核查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 审计组组长岗位职责:督导审计组成员的核查工作;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指导、监督审计组的审计核查工作;复核核查材料。 合法性审查岗位职责: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决定岗位职责:指导和监督核查工作;审定核查结论性文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时,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3.《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进行核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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