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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11370126004211331u/2025-6694797
县审计局
2025-12-04

商河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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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压实压紧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第75次常务会议上强调,要提高站位抓整改,确保问题真整改、严整改、实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确保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压实责任抓整改,确保形成推动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坚持靶向发力,坚决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举一反三,既确保“当下改”,又实现“长久立”,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提升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类42项问题,31项已整改,11项正在整改(其中,分阶段整改类1项,持续整改类10项)。相关部门制定或完善制度20项,整改问题金额 15878.16万元(其中,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部分整改13635.34万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分整改350.24万元,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审计部分整改1892.58万元)。

二、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

1.对于未入库资金853.62万元,存在管理风险问题。截至目前,2024年非税收入67.55万元已解缴入库。县财政局已加强政府资金管理,2025年未入库资金将全部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对于22748.93万元资金尚未拨付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已拨付资金11067.79万元。县财政局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根据单位申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和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3.对于部分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强项目事前评估工作,对新增项目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财政审核,对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评估审核未通过的新增项目,不予安排预算,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对于往来款长期挂账14628.42万元,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已清理应收款2500万元。县财政局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全面梳理往来款挂账性质、内容,落实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按规定程序将剩余往来款项予以收回或者核销。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方面

1.对于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县财政局已责令各镇(街道)认真梳理相关问题,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非税收入项目清单,督促将2025年度各项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对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县财政局一是确定以推进落实零基预算改革为契机,优化预算审核机制,督促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年度业务开展需要以及项目实施进度合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使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相匹配。二是加强预决算衔接,挖掘决算的数据价值,取消无实质内容的预算安排,准确核定年度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3.对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已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做大企业营业收入,增强县属企业市场化运营能力,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4.对于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已按照《中共商河县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2025年改革工作计划》要求,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合理限定法人层级,对县属国有企业子公司设立情况进行监管。二是督促国有企业按计划梳理空壳企业及子公司台账,开展空壳企业清理工作,压缩企业层级。目前,商河新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锐途安供应链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已按要求进行备案。

(三)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

1.对于财政资金垫付专项债券利息6957.2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完善制度管理,扎紧债券项目审核关口,督促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专项债项目形成的收益足额缴入国库,用于保障到期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避免发生偿债风险。

2.对于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特色装备制造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收益未达预期问题。县财政局一是督促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加大产业园项目开发及招商引资力度,提高项目收益。二是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等相关单位沟通对接,优化项目管理,提高专项债券储备项目质量,择优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提升项目投产运营收益水平,发挥债券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四)财政基础管理方面

1.对于个别临时账户应清理未清理问题。县财政局一是推进相关临时账户清理工作,县西城区建设指挥部、县力诺新材料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银行账户已完成清理。二是强化全县临时性账户跟踪管理,严控新开银行账户,落实账户年检制度,提高账户管理规范性。

2.对于个别单位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县财政局已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使用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按照公务卡使用目录范围使用公务卡结算。

3.对于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决算不准确问题。县财政局已对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决算进行复核,督促各部门单位准确编制政府采购决算,确保预决算数据准确、规范、一致。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对于个别国有资产出租审批管理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已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二是督促各单位建立动态报备机制,保障信息及时更新、全程留痕,向各单位明确出租资产必须履行的审批流程,确保资产出租行为合法合规。

(六)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对于个别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未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反映问题。县财政局一是已督促相关单位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评估入账,在固定资产系统中补录资产信息。二是已采取措施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资产报告审核,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确保资产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全面准确反映。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1.对于部门预算编制未履行“三重一大”报批程序问题。团县委已明确按照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要求,对本单位预算编制情况进行集体决策,并严格履行“三重一大”报批程序,及时报告。

2.对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县科协等整改责任部门已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规定将全部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定期梳理年度内可能涉及的专项资金项目,确保预算编制准确、科学和完整。

3.对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已对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的预算与执行偏差情况进行分析,明确问题原因,并启动优化2025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4.对于预算公开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县供销社等整改责任部门已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对县财政局批复的预算事项进行公开,通过多级审核,确保公开数据规范、准确。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对于无预算支出问题。团县委等整改责任部门已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发生。

2.对于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县科协等整改责任部门已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将应当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3.对于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县供销社等整改责任部门已加强公务接待支出报销管理,对公务支出报销实行逐级审批,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各项费用规范及时报销。

4.对于应拨未拨项目资金问题。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已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相关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按程序进行拨付。

5.对于账务未及时处理问题。县供销社已按要求对预付账款进行账务处理,并督促相关人员强化责任意识,从严从细做好财务工作。

(三)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

1.对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一是已建立费用核算机制和专门费用核算台账,明确油耗统计标准与运行费用分类记录要求,制定公务用车“节奖超罚”管理办法,明确油耗、运行费用的合理控制标准,推动用车成本管控。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将公务用车管理纳入单位日常监督范畴,定期核查费用核算台账与“节奖超罚”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公务用车规范、高效、节约运行。

2.对于未建立培训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问题。县科协等整改责任部门现已制定培训相关制度2项,加强培训计划和费用等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培训活动。

3.对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现已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并对重点项目支出组织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县科协通过明确项目立项、实施、验收阶段监控要点,加强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成效。

4.对于票据管理不规范问题。团县委已按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管理和登记工作。并停用自制无编号收据,按照票据管理要求,使用合规票据收取团费。

5.对于县供销社对社有企业管理不到位问题。县供销社一是已下达催缴函9份、律师函7份,提起法律诉讼1起,目前已收取租金46万余元。二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社有资产租赁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3项,提升重大事项、社有资产监管等规范管理水平。

6.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已与商河县福沃农机合作社(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重新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存放的办公家具由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所有并承担资产使用和管理责任。

(四)其他方面

1.对于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推进缓慢问题。县供销社一是已完成对韩庙为农服务中心的改造升级,内部新增设农资、日用品超市;已完成白桥基层社选址,及玉皇庙镇、怀仁镇供销社初步规划工作。二是推广“保底加分红”的“供销社+合作社”模式,对接省供发集团和各镇街,构建上下联通商贸平台,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供应链一体化建设,引导下属社有企业拓宽经营渠道。

2.对于社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方式不规范问题。县供销社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分别与社有企业签订利润上缴协议,明确利润分配方式,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及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措施方面

对于清洁取暖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目前,沙河镇已拨付437.98万元。各镇(街道)一是已组织财政所、城建办及清洁取暖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对滞留情况进行梳理,并将排查情况报县住建局。二是根据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尽快拨付资金。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对于部分镇(街道)扶贫项目产业带动能力不强,项目资产闲置低效问题。目前,玉皇庙镇已收回租金20万元。许商街道办事处已按要求对存量帮扶项目资产情况进行了排查,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制度1项,其高端联动智能薄膜温室已签订租赁协议。

2.对于部分乡村振兴扶贫项目自身运营能力不足,租金收缴不到位问题。目前,沙河镇、贾庄镇等共收回租金207.70万元。韩庙镇、孙集镇等整改责任单位已完善镇(街道)扶贫项目运营管理办法。同时,与承租方进行沟通,对于逾期未缴纳租金的依法进行书面催缴,催缴不成的将依法提起诉讼。

3.对于部分镇(街道)滞留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资金问题。目前,许商街道、玉皇庙镇等已分配光伏项目收益1193.98万元。相关镇(街道)已组织人员摸清各村应分配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资金,建立单独会计核算科目,将按照《商河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滞留资金分配。

(三)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和资产使用方面

1.对于部分镇污水处理站运行效率低问题。殷巷镇、郑路镇等整改责任单位一是已建立健全镇污水收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农村污水收集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站运行效率。二是结合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在县水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快管网建设,加强污水收集。

2.对于清洁取暖气代煤项目实际运行效益不高,影响清洁取暖成效问题。相关镇(街道)已召开专题会议,会同县住建局强化清洁取暖政策宣传引导。同时,优化反馈机制,收集居民在使用中碰到的问题,改进运营服务,提高清洁取暖气代煤项目使用效率。

3.对于部分镇(街道)乡村振兴仓储厂房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土地征用手续问题。怀仁镇、殷巷镇等相关整改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该问题,目前该问题已纳入遗留问题专班进行研判,统筹推进问题解决。

(四)农村专项资金和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资金发放管理使用方面

1.对于部分镇(街道)未按要求发放气代煤、电代煤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问题。截至目前,殷巷镇已拨付气代煤清洁取暖运行补贴52.92万元。县住建局已督促清洁取暖服务企业及相关镇(街道)有关人员,核实未发放取暖户的真实情况,尽早将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2.对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一是加大农业机械检验工作力度,农机安全服务部门开通预约联系电话、上门入户分散检验、免费预约上门检审业务,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年检。二是已安排农机安全服务小组到各镇、村、集市、农机作业场所进行农机检验工作的宣传,提高年检率。三是监督各镇(街道)根据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查核工作、履行报备手续、开展两轮农机核验,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农机购置结算方式不规范问题。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已制定《商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规范农机购置结算方式,鼓励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提高非现金结算比例,降低风险隐患。

五、未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从整改情况看,有11项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其中,1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0项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的问题主要受资金因素制约、体制机制性问题统筹推进缓慢等造成,需逐步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政府将针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建立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对账销号的闭环机制,不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整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全面、彻底、高效完成,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对审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我们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方向指引。今后,县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放在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的位置,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经济监督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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