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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11370126004211331u/2023-5729784
县审计局
2023-01-12

商河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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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

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压实压紧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审委会主任袁长奎强调要发扬斗争精神,锲而不舍的推动问题彻底解决,防止小毛病堆积成大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小兵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多次就落实好审计整改提出要求。

对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抗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巩固扩大成果,提升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类46项问题,35项已整改,11项正在整改。相关部门制定或完善制度14项,整改问题金额8233.69万元(其中,解缴入库资金292.21万元,追回追缴金额167.34万元,促进加快资金拨付7774.14万元),规范资金管理100512.38万元。

二、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四本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一是对于结转结余资金未编入预算及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问题。县财政局强化预算编制监督,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入、结余结转资金与年初预算统筹衔接,指导和督促各预算单位将非税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编入当年预算。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二是对于部分利息结余未解缴入库问题。县财政局已按程序将156.79万元利息结余缴入国库。

三是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一方面,县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将政府采购项目列入当年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另一方面,强化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督促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做到应采尽采,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

四是对于未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问题。县财政局从责任落实、规范要求等方面梳理国有资本管理、监督、运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今后将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强化国有资本运营的过程监控,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水平。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方面

一是对于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到绩效目标问题。县财政局强化项目绩效跟踪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于2022年8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县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通过绩效运行监控,县财政局和预算单位共同找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支出进度慢和偏离目标的项目进行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对于“菜篮子”保供园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等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未拨付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已于8月底前,将相关资金4855万元分配至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资金支付工作,确保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对于泉城书房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已将相关项目资金2709.0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拨付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泉城书房建设资金等上级资金2369.08万元,拨付2020-2021年采暖期市级清洁取暖建设补贴资金200万元,拨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0万元。

四是对于清洁取暖建设及运行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已根据市财政局最新要求,将相关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县级配套资金调减4776万元。目前已配套相关资金210.06万元,剩余未配套资金部分,县财政局正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及早分批拨付到位。

五是对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低问题。县财政局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不断优化企业投资项目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一方面,积极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推进县属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将优质资源、有效资产科学合理的配置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用工制度,理顺企业管理体制。另外,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实际,明确企业投资审核备案流程,健全投资监督评价机制,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投资活动,更好的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同时,增强企业依法治企意识,建立国有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三)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

一是对于个别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经财政部门审批问题。县财政局已分别函告县发改局、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及时办理出租出借资产审批手续,规范单位出租出借行为。

二是对于国债转贷专账结余未进行清理问题。县财政局已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将国债转贷专账结余资金135.42万元收回预算统筹管理。

(四)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一是对于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未完成问题。县财政局正积极落实化债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化债规模与财力可能,制定化债方案。今后将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定期比对化债序时进度和实际进度,分类分步骤按要求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

二是对于债务还款压力大问题。县财政局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考虑偿债规模,依法依规通过拓展财源收入、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压缩开支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同时,加强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将到期本息足额列入预算,确保按时偿还,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严防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三是对于部分单位限额管理和提现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相关办法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审批管理,按照部门预算分类标准,一类单位一次提现不得超过1万元,库存现金最多不得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现金结算且一次性提现超过规定限额的,要求相关部门报县财政国库部门批准。同时,协调代理银行按规定办理提现业务。

(五)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对于决算(草案)报表少计支出问题。县财政局今后将通过以下方式化解:一是鼓励街镇、县经济开发区增收创收,使用自有财力进行化解。二是继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努力增加我县可用财力,在财力使用上向街镇、县经济开发区倾斜,进行化解,同时助力其培植财源,壮大财力,进行自我化解。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进行化解。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大力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使用盘活资金进行化解。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 对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涉及的6个部门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2023年预算时充分预计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做好年初预算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对于“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不完整不细化问题。县城管局根据要求继续深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按照规定完整、细化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 对于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县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强化审计反映问题整改约束,实施审计反映问题与支出规模挂钩机制。县档案馆、县司法局等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发生。

2. 对于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县交通运输局等整改责任单位深入分析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原因,细化2023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对于“三公”经费及培训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培训等制度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同时,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培训管理、车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2项,并通过单位内部公示、多科室审核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费用报销程序。

4.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产权管理不理顺,各方职责和管理权限不够明确问题,县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与商河国投集团对接,并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尽快完成资产划转的后续手续办理工作。二是对资产处置及管理不规范问题,县城管局研究制定了《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根据相关规定,对42辆闲置车辆按照车辆报废程序进行处置,对闲置的7处农村垃圾转运站按照房屋建筑物报废程序进行处置,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对未及时入账的6处农村垃圾转运站,县城管局已及时补录至固定资产账簿及资产管理系统。

5. 对于部分行政执法案件罚没款收缴不到位问题。对部分未及时缴纳罚款的案件,县城管局要求执法大队及时沟通当事人积极缴纳罚款,审计期间,已办结案件28件,收缴罚款163万元。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县城管局将在诉讼期届满后及时催告,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罚没款及时收缴到位。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 对于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整改责任单位通过统筹经费使用、调整账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对县生活垃圾分选站项目未按期完成的问题,县城管局积极与生产厂家谈判,争取通过退还设备、盘活资产等方式,以损失最小的方式与厂家协议解除定做合同。对县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未按期完成的问题,县城管局根据目前我县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已暂停该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转运设备和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工作,将已经建成的厂房、办公楼和停车场等进行盘活使用。在项目暂停期间,通过增加城区内现有五座小型转运站的转运频次、优化周边收运线路等方式,解决我县城乡垃圾清运问题。今后将根据城区发展情况,适时研究启动该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2. 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等整改责任单位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10项,切实提升单位内部运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 对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及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方面问题。县城管局作为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营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深刻剖析问题原因,重新评估全县统一模式的市场化运营效益,探索更加符合我县实际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对于决算编制不规范问题。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部门决算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基础数据表、填报说明、分析表和分析报告逐一编报完整。对于决算数与预算数、账面数差距较大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按要求全面完整编制部门决算,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情况,确保决算数真实、准确,做到决算和账面数相符。

(五)其他方面

1. 对于垃圾清运管理不规范问题。县城管局在审计期间,已将多支付给山东天海物业公司的4.34万元追回,并对数据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县城管局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针对存在的垃圾处理费标准未公开、收取不到位和未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3个问题,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将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完善垃圾清运收费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2. 对于所属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归集单项建造合同的成本费用,清晰体现单项建造合同项目的成本开支及利润情况。并规范管理费使用,签订相关合同,避免产生管理风险。同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下属企业监督管理,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四、正在推进整改工作的部分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尚未全面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

(一)部分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推进整改。如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足、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财政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改革,分类加以解决。

(二)部分受客观因素影响,需分阶段研究解决。如部分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未完成等问题,受疫情、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减少,加之“三保”、疫情防控、稳经济等刚性支出的需求进一步加大,相关资金需制定分期拨付计划,按阶段拨付。

(三)部分问题受相关程序制约,需继续加以整改。如行政执法案件罚没款收缴不到位问题,需要履行必要的行政或法律程序;县生活垃圾分选站项目合同解除,需要在综合研判投资损失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多轮谈判。

(四)部分问题因涉及面广,需要谨慎稳妥推进。如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单位及人员多,且成因复杂,为避免发生合同纠纷,需要审慎制定优化改进方案,有序推进解决。

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加强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持续推动问题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关注、指导和支持。今后,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围绕县委“一三四六”发展思路,根据市委审委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县委审委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及时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相关单位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提高整改执行力,为推动开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度可持续发展新局面提供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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