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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河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1370126004211331u/2022-6387170
县审计局
2022-12-13

关于商河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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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在县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县审计局坚持围绕落实县委“一三四六”发展思路,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立足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服务效能,各项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完善资金直达机制直接惠企利民,不断加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财力支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四本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结转结余资金100086.28万元未编入预算。2020年底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13310.89万元,编入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3224.61万元,未编入预算100086.28万元。

2.部分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涉及金额102.84万元。6个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涉及金额102.84万元。

3.利息结余156.79万元未解缴入库。截至2021年底,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利息结余156.79万元,未解缴入库。

4.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存在超预算采购和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支出差异大的情况。一是个别单位存在超预算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二是个别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支出差异较大,实际政府采购支出不到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30%。

5.未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截至审计日,县财政局未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方面

1.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到绩效目标。数据筛查发现,3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0%,涉及金额2177.49万元,未达到年底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

2.“菜篮子”保供园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等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未拨付到位,涉及金额4855万元。截至2021年底,未拨付“菜篮子”保供园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等涉农统筹整合资金4855万元。

3.泉城书房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涉及金额2709.08万元。截至2021年底,未拨付区县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泉城书房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709.08万元。   

4.清洁取暖建设及运行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15915.06万元。截至2021年底,清洁取暖建设及运行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县级应配套资金16700.45万元,已配套785.39万元,未配套15915.06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低。截至2021年底,全县23家县属国有企业汇总资产总额1472395.76万元,负债共计1013858.61万元,所有者权益458537.15万元。2021年有10家企业实现经营利润,13家企业亏损,总体净利润为-8106.09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77%。2021年县财政收取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08.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低。

(三)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

1.个别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经财政部门审批。2个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经财政部门审批,涉及金额211.06万元。

2.国债转贷专账结余135.42万元未进行清理。2021年底国债转贷专账银行存款余额135.42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进行清理。

(四)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2021年隐性债务化解计划5.58亿元,实际化解2.45亿元,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

2.债务还款压力大。一是化解隐性债务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金额占当年收入比重较大,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20.04亿元,当年化解隐性债务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5.6亿元(其中:化解隐性债务2.45亿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15亿元),占财政收入的27.94%。二是还款金额逐年增加,2022年需化解隐性债务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8.92亿元,其中,需化解隐性债务5.64亿元,政府债务需还本付息3.28亿元。

3.部分单位限额管理和提现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单日提现超过3万元未报县财政国库部门审批,其中2个单位单日单笔提现超过3万元未报县财政国库部门审批,6个单位单日累计提现超过3万元未报县财政国库部门审批。

(五)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决算(草案)报表少计支出214363万元,存在风险隐患。截至2021年底,“与下级往来”科目支出214363万元,在决算(草案)报表的预算资金年终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少计支出21436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档案馆、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7个县直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改革、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县档案馆、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等6个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不完整不细化。县城管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不完整不细化,未按规定公开项目支出中的“三公”经费预算,未细化公开内容。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预算约束力不强。一是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等3个单位个别科目无预算支出175.19万元;二是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档案馆等5个单位个别科目超预算支出372.55万元;三是县行政审批局无预算采购办公设备22.7万元。

2.预算编制不合理。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等3个单位个别科目预算数与账面数差距较大,预算编制不合理。

3.“三公”经费及培训费管理不规范。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费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一次一结账规定;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齐全,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2.07万元。二是县城管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维修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车辆管理存在隐患。三是县城管局培训费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自行组织党建培训活动,培训费支出31.94万元未附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及费用明细等资料。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划转商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滨河路以东、银河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产权管理不理顺,各方职责和管理权限不够明确。二是县城管局未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已闲置的车辆、农村垃圾转运站进行资产处置,未将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农村垃圾转运站纳入固定资产账簿管理。

5.部分行政执法案件罚没款收缴不到位。2021年县城管局受理行政执法案件753件,抽查发现,截至审计日未缴清罚款案件57件,未缴清罚款共计433.74万元。审计期间县城管局落实审计整改,已办结案件28件,收缴罚款163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农田管护资金295万元未拨付使用,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二是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个别项目在收支科目核算质保金,质保金核算管理不规范。三是县城管局2个建设项目未按计划竣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低。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一是县档案馆、县司法局等3个单位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预算绩效管理不完善。二是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未按要求制定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3.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存在一定问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一是县城管局将所属的68辆环卫车辆提供给中再生(商河)环卫有限公司使用,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资产转交入股手续,也未取得资产收益,存在资产管理风险。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资金收取管理不规范,收取该项资金的文件依据已不符合现有的资金管理模式,部分镇(街)学校、企业等部门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未收取到位。三是市场化模式后,存在镇(街)与中再生(商河)环卫有限公司沟通协调不畅的问题。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决算编制不规范。一是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预决算差距较大。二是县城管局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未编制2021年度决算分析表和分析报告。三是县城管局决算数和账面数差距较大。

(五)其他方面

1.垃圾清运管理不规范。一是垃圾中转代运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二是部分居民小区及家属院的垃圾中转代运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收取不到位。三是未向物业公司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四是外运垃圾清运费结算管理不规范,县城管局委托山东天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县域内垃圾外运工作,审计发现,县城管局垃圾中转站外运垃圾数据与天海物业费用结算数据存在一定差距;另外,2021年1月份向天海物业多支付垃圾清运费4.34万元,审计期间,已将上述资金从应付天海物业运费中扣除。

2.对所属企业监管不到位。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未建立对所属企业的有效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的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将全部收支依法纳入预算,按需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各项费用。二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收回机制,全面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按规定将专项资金配套、拨付到位。

(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项目管控。一是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理清资产产权管理,及时将新增及报废资产进行账务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暂停建设的项目,尽快进行重新评估论证,并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使用。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方面,推进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规范、高效。二是规范垃圾清运管理,深入分析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推进解决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性问题,不断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运转效能。

(四)压实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努力形成边审边改、持续整改、定期“回头看”的整改闭环。二是强化审计督促整改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政府督查等工作的贯通协同,推动形成整改合力。三是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衷心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关注、指导和支持。今后,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开创商河审计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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