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哪些行为会被视为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字号:
大 中 小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相关规定,通过欺骗性或超额奖励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及实务判例,以下行为均可能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一、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1)信息不透明行为
未明确公示奖项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奖品具体信息。例如某商场开展"购物抽汽车"活动,但未说明汽车型号、交付方式及税费承担条款,导致消费者无法准确评估奖品价值。
隐瞒关键兑奖条件。如某电商平台要求中奖者必须完成二次消费才能领取奖品,但该条件未在活动规则中明示。
(2)虚假设奖行为
谎称设有奖项但实际未设置。典型如超市宣称"每张奖券必中奖",但实际投放大量"谢谢惠顾"奖券。
虚构中奖概率。某手机APP宣称"中奖率高达80%",但实际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中奖率不足5%。
(3)内定操纵行为
指定特定人员中奖。如房地产公司将大奖设置为仅限内部员工参与的"员工专享奖"。
控制奖品投放。某品牌仅在特定门店投放高价值奖品,使其他地区消费者实质上无法获得大奖。
二、超额奖励行为
(1)现金奖励超标
抽奖活动设置单笔奖金超过5万元。如银行推出"存款抽奖"活动,特等奖奖金8万元。
(2)实物奖励估值超标
奖品市场价值超过限额。包括:如房产使用权(如"十年免费居住权"估值超限)、奢侈品(价值6万元的名表)、车辆(如案例中价值14万元的宝马轿车)
(3)组合奖励规避
将超额奖品拆分为多次发放。如设置"年度大奖"每月发放1万元,全年合计12万元。
(4)以服务形式变相超额。如提供"终身免费美容服务"且服务估值超限。
三、质次价高商品搭售
(1)劣质商品促销
通过有奖销售清理滞销品。如家电厂商将返修机作为"特等奖奖品"。
虚标奖品价值。如某珠宝店将市场价3000元的玉镯虚标为"价值2万元一等奖"。
(2)强制消费关联
要求中奖者支付高额费用。如"免费欧洲游"但强制要求支付万元保证金。
设置隐性消费门槛。如中奖者需购买指定保险产品才能领取奖品。
四、新型违规形式
(1)虚拟奖品违规
游戏装备、数字货币等虚拟财产奖励估值超标。如某平台抽奖赠送价值8万元的比特币。
(2)概率型奖品违规
如以彩票、盲盒等不确定价值物品作为奖品,且可能最高价值超限。
(3)权益转换违规
将奖品转换为积分、代金券等形式,使实际利益超限。如赠送"10万元无门槛代金券"。
五、法律后果
(1)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可处以5-5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民事赔偿: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经营者需承担维权合理费用。
(3)信用惩戒:违规记录将纳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影响招投标、融资等商业活动。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