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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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执法机构设置: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商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办公地址:商河县彩虹路1981号
4.联系方式:0531-84889087
二、执法职责及执法权限
三、执法依据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书面催告—加处罚款。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商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叉口北20米
邮政编码:251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31-84881993
2、行政诉讼:
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电话:0531-81691000;
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10号,电话:0531-85964813;
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电话:0531-81171234;
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电话:0531-84861336。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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