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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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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2023-07-2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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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救助供养标准

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每人每月1356元。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为每人每月281元、半自理标准为每人每月466元、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932元。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类证明;

3、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

五、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居)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核对审核:镇街对申请人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符合特困人员供养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的,应当于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镇街开展调查核实。

3、审批确认:镇街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对公示有异议的,镇街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 10 个工作日内重新提出审核意见。

4、备案: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镇街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同时确定申请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建立完善的救助供养档案,报县民政局备案。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镇街

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

许商街道

商河县彩虹路与田园路交叉口政务中心A区3楼许商便民服务区

0531-84832345

玉皇庙镇

府前街1号

0531-84758195

龙桑寺镇

府前街1777号

0531-84622345

殷巷镇

开源大街1070号

0531-84932345

怀仁镇

仁政街1096号

0531-84912711

贾庄镇

开元大街777号镇政府西侧

0531-59517039

郑路镇

增源街1239号

0531-84680017

白桥镇

长丰街338号

0531-58299966

孙集镇

镇政府前街祥泰路227号

0531-84782566

韩庙镇

兴商西路1087号

0531-84986011

沙河镇

新源街177号

0531-84672345

张坊镇

希望街1343号

0531-84802345



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南12.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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