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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商河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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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2025-04-18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商河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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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服务指南:

一、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的条件及标准:

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024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每人每月1356元。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为每人每月296元、半自理标准为每人每月491元、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982元。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2.审核确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同时确定申请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建立完善的救助供养档案,报县民政部门备案。

三、供养形式

特困人员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四、供养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提供照料服务;

3、提供医疗保障;

4、办理丧葬事宜。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办理地点:商河县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许商街道:0531--84832345

玉皇庙镇:0531--84758195

龙桑寺镇:0531--84622345

殷巷镇:0531--84932345

怀仁镇:0531--84910011

贾庄镇:0531--84812345

郑路镇:0531--84680017

白桥镇:0531--58299966

孙集镇:0531--84782566

韩庙镇:0531--84986011

沙河镇:0531--84672345

张坊镇:0531--848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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