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郑路镇中心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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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完善德育工作体系,丰富德育内容及德育实践活动,实施全员育人机制,发挥学科德育功能,突出德育时代性、实效性。
第二条 学校依据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在保证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开展各种学生社团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 学校坚持因材施教,多形式实施个别化教学,实施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第四条 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五条 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档案,实施学生近视综合防控,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校园艺术活动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特色艺术活动等。学校积极开展国防教育。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安全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安全法治教育。
第七条 学校落实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
第八条 学校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通过家校合作、社区共建等方式,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由校园向社会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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