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2026年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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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河县教体局《商河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商河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我校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初中新生为接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应届在籍毕业生。
二、招生区域
小学部:原银河路以北、滨河路以西城区;以及原银河路以南的翡丽澜湾小区、众成朗悦小区、长青艺墅小区、聚景城小区(含原齐鲁水郡别墅)、正恒华庭小区;许商街道常庄村、小窦家村、党家村、杨家湾村。(各小区必须实际入住)详见文末附件1。
初中部:原银河路以北、滨河路以西城区;以及原银河路以南的翡丽澜湾小区、众成朗悦小区、长青艺墅小区、聚景城小区(含原齐鲁水郡别墅)、正恒华庭小区;许商街道常庄村、小窦家村、党家村、杨家湾村;原贾庄中学招生区域内各村居(万坊村、王洼村、小张家村除外)。(各小区必须实际入住)详见文末附件2。
三、报名时间
(一)初中报名时间:7月11日8:00—7月14日18:00,报名系统开放。
1.注册和报名:7月11日8:00—7月13日18:00前,完成注册和报名(其中:7月12日-13日,对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到学校咨询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7月13日18:00后,注册功能关闭,将无法注册。
2.登录查看审核结果:7月11日8:00—7月14日18:00前,家长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报名审核情况,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学校信息反馈及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报。
3.报名结束、线下核实:7月14日18:00后,报名系统关闭,报名结束。7月15日-16日,线下家访核实报名信息是否属实。
4.公示录取新生名单:7月17日,校门口公告栏公示初中新生名单,学生到校领取纸质版录取通知书。
(二)小学报名时间:7月17日8:00—7月20日18:00,报名系统开放。
1.注册和报名:7月17日8:00—7月19日18:00前,完成注册和报名(其中:7月18日-19日,对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到学校咨询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2.登录查看审核结果:7月17日8:00—7月20日18:00前,家长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报名审核情况,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学校信息反馈及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报。
3.报名结束、线下核实:7月20日18:00后,报名系统关闭,报名结束。7月21日-22日,线下家访核实报名信息是否属实。
4.公示录取新生名单:7月23日,校门口公告栏公示小学新生名单,家长到校领取纸质版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现场指导(不会线上操作的,根据下文(二)线下指导报名时间安排,到学校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线上报名)。
(一)线上报名流程:(线上报名仅限初一新生和一年级新生,不包括转学)
1.使用手机“扫码”进行报名
(1)使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相应中小学二维码进入平台。
小学报名二维码

初中报名二维码

(2)账号注册。根据招生政策中的类型描述信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类型,填写注册信息,进行账号注册。
(3)账号密码注册完成后,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进入报名平台。
(4)填写报名信息。依次点击左上角“菜单”“报名信息管理”“信息登记”,进入后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步骤,结合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5)选择所属报名学校并提交审核,完成报名。
2.使用“爱山东APP”进行报名
(1)使用手机中的应用商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完成后,进行注册登录。
(2)登录完成后,从首页搜索栏中输入“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后,进入选择地市、区县界面,选择济南市、商河县,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商河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办理模块。
(3)填写报名信息。进入后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步骤,结合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4)选择所属报名学校并提交审核,完成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提供了两种途径:第一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中小学二维码进行报名;第二种方式使用“爱山东”APP进行报名,且两种登录方式不互通。如信息采集时选择了其中一种方式,后续查询操作请使用同一种方式进行登录。
(二)线下指导报名:(携带齐全资料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协助操作)
1.时间:
初中部:7月12日—7月13日;小学部:7月18日—7月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2.地点:
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报告厅
3. 具体安排:
初中部 | 小学部 | ||
7月12日上午 | 长青艺墅、聚景城、正恒华庭、金潞苑、瑞景园、 金淙苑 | 7月18日上午 | 长青艺墅、聚景城、正恒华庭、金潞苑、瑞景园、 金淙苑 |
7月12日下午 | 许商街道常庄村、小窦家村、党家村、杨家湾村 | 7月18日下午 | 许商街道常庄村、小窦家村、党家村、杨家湾村 |
7月13日上午 | 工商业户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城落户人员子女等 | 7月19日上午 | 工商业户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城落户人员子女等 |
7月13日下午 | 原贾庄中学招生区域内各村居(万坊村、王洼村、小张家村除外) | ||
五、报名所需材料
提供与房产证持有人一致的家长身份证;确因户口本不能体现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关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一)初中报名所需材料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住房和户籍都在县城区。(1)具有大产权房产,户籍都在县城区的(只提供身份证即可);(2)具有小产权房产或单位集体房产,户籍都在商河县城区的。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2.在城区买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在县城区买房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包括2026年8月31日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新建楼盘住户,必须为实际长期居住,未居住不予办理。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3.工商业户子女。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须为2025年8月31日前办理)经营满一年,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租房合同。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落户商河意愿的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县城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合同、用工合同、居住证。
5.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将家庭户籍(原户籍本中父母双方子女等全体家人)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没有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进城落户的,在城区常住居民、购房且实际居住、工商业户、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完名后,看学校还剩多少空余学位。如剩余学位充足,则安排入学;如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则摇号录取;若没有剩余学位或没能通过摇号录取,则暂时不能入学。进城落户居民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后,孩子在县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期间,不能将户口迁回农村。如发现将户口迁回农村,该生必须在假期办理转学,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城区户口本、租房合同。
6.镇街常住居民子女。许商街道常庄村、小豆家村、党家村、杨家湾村;原贾庄中学招生区域内各村居(万坊村、王洼村、小张家村除外)。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小学报名所需材料
入学前完成所有疫苗接种,在9月1日开学时,提交《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住房和户籍都在县城区。(1)具有大产权房产,户籍都在县城区的(只提供身份证即可);(2)具有小产权房产或单位集体房产,户籍都在商河县城区的。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2.在城区买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在县城区买房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包括2026年8月31日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新建楼盘住户,必须为实际长期居住,未居住不予办理。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3.工商业户子女。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须为2025年8月31日前办理)经营满一年,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租房合同。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落户商河意愿的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县城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合同、用工合同、居住证。
5.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将家庭户籍(原户籍本中父母双方子女等全体家人)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没有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进城落户的,在城区常住居民、购房且实际居住、工商业户、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完名后,看学校还剩多少空余学位。如剩余学位充足,则安排入学;如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则摇号录取;若没有剩余学位或没能通过摇号录取,则暂时不能入学,后期可视学校学位情况再申请转学。进城落户居民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后,孩子在县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期间,不能将户口迁回农村。如发现将户口迁回农村,该生必须在假期办理转学,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城区户口本、租房合同。
6.镇街常住居民子女。许商街道常庄村、小豆家村、党家村、杨家湾村。
报名材料:家长身份证或户口本。
六、转学
(一)转学工作时间安排。初中转学报名申请时间:7月11日8:00—7月14日18:00;小学转学报名申请时间:7月17日8:00—7月20日18:00。
(二)要看辖区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根据报名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如辖区学校空余学位充足,可以全部转入;如转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则摇号录取;如没有空余学位或没能通过摇号录取,则暂时不能转入。
(三)最大班额要求。根据省市规定所有班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四)转学生参考新生入学类别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有关说明
(一)审核。报名证件由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接和证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入户家访调查确认。
(二)公示。对新生报名审核后,在学校门口公告栏对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初中:7月17日;小学:7月23日。
(三)分班。报名结束后,我校严格按照《商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意见》要求,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编班。
(四)注意事项
1.家长和同学们采取线上报名。必须按照规定范围、时间报名,否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2.线下指导报名时,家长和学生要携带对应资料,按照时间安排到校,遵守现场秩序。
3.线下指导报名时,小学报名现场只接受适龄儿童父亲或者母亲报名;初中报名现场只接受学生本人报名,家长做好学生安全监护工作,其他人一律不得代替。
4.报名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所提供材料及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入学后,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家访,家访过程中如发现入住私人公寓及与报名情况不符者,予以清退。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承担。
6.对于在招生工作中,扰乱招生秩序及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他几点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业用房、民间契约、房屋买卖个人协议、公证处证明、单位证明均不视作报名依据。
2.所有工商业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均为城区内范围;工商业户必须是实体店,且必须有长期家庭生活、起居固定场所;如在时限内实体店经营者变更,则原入学子女需转至相应学区后,方可解决新的学位,否则不予安排学位;在小区车库、储藏室、住户经营,空挂门头和同一门头挂两块及以上门头牌等情况的不允许报名。工商业户没有购买住房的,以实体店所在区域确定就读学校。
3.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落户的,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想按照此类情况参加报名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其它情况不予安排。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独有房产是孩子入学的第一依据,在其他亲属房产证上添加持有者或房产证为若干个亲属共同拥有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城区拆迁户子女入学,尽量在回迁房所在区域报名入学,避免因学位不足影响转入。回迁房入住后,办理转学首先要看转入学校的学位情况,学位充足则全部转入,学位不足则摇号转入,没有学位则暂时不能转入。
6.已经合并进城的初中学生,不能再通过进城落户择校。
7.凡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学及转学报名的家长,可于8月24日前往学校现场办理线下补录相关手续。
八、招生咨询电话
1.商河县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1-68787810
2.商河县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531-84874722、0531-84879252
咨询时间:7月11日-7月20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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