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第二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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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第二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是检查阶段性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规范考试过程,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类型和组织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二、纪律要求
1.到岗:每科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岗,阅卷提前10分钟到岗,各年级主任负责落实。在考试、阅卷过程中要求老师们依据时间节点按时到岗,有事必须向学校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2.严肃监考纪律:监考人员一前一后,考场黑板上统一书写考试科目,时间,监考人,监考过程随时接受学生监督。在监考过程中严禁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3.考试过程中,因试题印刷不清或错误等问题,各备课组长及时上报教导处,等候学校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给学生修改题目。
4.阅卷过程中,各备课组长进行统筹安排,严格操作程序,合理分工。统一阅卷标准,统一答案,反复核对,确保无误。不得擅自更改答案和分值,不得安排学生进行阅卷,不得将试卷随意带离阅卷地点
5.各年级根据学校考试安排,制定好本年级的具体考试细则。
三、监考要求:
1.领取试卷: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科考试开始前20分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签字。其余的在开考前10分钟领取,为保证试卷的保密性考一科领取一科,不能提前领取。
2.启封试卷,收发试卷,按照铃声指示操作,每场试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分成两份进行装订,要认真核查,避免倒装、漏装。缺考学生的信息填好后一并装订。
3.试卷在本年级进行装订,装订工具提前准备好。装订好后及时送往考务办公室进行签字存放。
四、阅卷要求:
1.按照阅卷时间安排,各备课组长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并签字。
2.试卷正上方呈现等级,试卷右下角呈现分数。考试等级划分标准: 80分以上为A,70-79分为B,60-69分为C,59分及以下为D。
3.成绩由两位老师共同负责输入,并及时传给相应的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负责安排本年级成绩的汇总及分析工作,将汇总和套入模板后的分析(两份)打包发到指定邮箱。
4.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试卷方可领回,领回后任课教师再次核对,确保发到学生手中的试卷上没有阅卷失误。
5.各备课组组织本学科教师做好试卷分析工作,每位教师针对本班情况写出本班试卷分析,备课组长写好教研组试卷分析。
五、考试结果运用:
期末测试是为了让教师诊断教学、把握学情,为下一步的教学提供依据和准备,因此,对于考试结果的运用要特别谨慎。任何教师不得把学生成绩排名发布给学生及家长群,不得随意宣传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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