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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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县生源分布、学校学位供给及城镇化发展实际,经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研究制定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本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部及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规定,参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
三、出台目的
旨在规范全县招生入学秩序,明确各学段招生对象、范围、报名时间及录取方式,保障各类适龄群体子女平等入学权益,严格控制大班额,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四、执行上级政策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坚持"零择校、零择班";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形式组织报名和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及各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严禁56人及以上大班额。
五、重要举措
(一)明确县城区招生对象分类。将招生对象划分为城区常住居民子女、购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工商业户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城落户人员子女五类,按类别顺序有序安排入学。
(二)规范幼儿园招生。县直属幼儿园面向城区招生,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保障本小区居民子女,空余学位面向城区补录。报名时间为7月9日至12日,7月18日公示、7月19日发放录取通知书,超出计划人数的现场摇号录取。
(三)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小学新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新生为小学应届在籍毕业生。初中报名7月11日至13日,小学报名7月17日至19日,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指导相结合方式。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摇号录取,招生结束后不允许补录。
(四)规范高中阶段招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采用"分数+等级"评价形式,全县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为招生计划的60%。济南新技术应用学校职业教育班招生1200人。
六、服务事项
(一)线上报名服务。各学段新生通过线上平台报名,辅以现场指导,具体见各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明白纸。
(二)录取公示服务。幼儿园报名情况在各园门口公示,录取通知书统一发放。
(三)摇号录取服务。县直属幼儿园超出计划招生人数的,现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摇号录取。
(四)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分类安排:学位充足则安排入学,学位不足则摇号录取,无学位则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待有空余学位后通过摇号等方式安排。
七、关键词解释
(一)"固定住所、实际入住、监护人陪同、城区户籍":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四项基本原则,要求适龄儿童在县城区有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监护人陪同,且具有城区户籍或符合相应条件。
(二)工商业户: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满一年,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
(三)进城落户人员:按照户籍制度改革教育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将家庭户籍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未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
八、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
办公地址:青年路101号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8487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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