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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11370126004211163R/2025-6673117
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06-16

关于《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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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规范202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商河县城区发展、人口变化及教育资源分布实际,通过调研城区及各镇(街道)居住人口、学位供给等情况,广泛听取学校、家长代表意见,经专题研究后形成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本意见以国家及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学前教育发展等政策文件为根本遵循,立足商河县“城区扩容、人口集聚”的发展现状,围绕“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入学、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目标制定,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贴合县域实际。

三、出台目的

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秩序,明确招生范围、条件及流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

四、执行上级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学前教育公益普惠”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严禁笔试、面试等选拔性招生,杜绝“择校择班”;高中阶段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录取主要依据,与上级“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保持一致。同时,落实居住证制度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益。

五、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招生原则,城区中小学以“固定住所、实际入住、监护人陪同、城区户籍”为核心,幼儿园遵循“严限年龄、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二是分类明确招生对象,覆盖城区常住居民、购房居住、工商业户、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人员子女等群体,细化各学段年龄要求;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保障本小区子女,空余学位面向城区补录,高中指标生计划占比 60%,促进教育均衡;四是规范招生流程,民办学校超计划实行摇号,严禁补录,保障公平。

六、服务事项

简化报名流程,实行线上报名与现场指导相结合,明确幼儿园(7月10-13日)、初中(7月12-15日)、小学(7月17-20日)报名时段;清晰列出户口本、房产证明、监护人身份证等报名材料;7月19日公示报名情况,7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确保家长及时掌握进展。

七、关键词解释

固定住所、实际入住、监护人陪同、城区户籍:城区中小学招生核心原则,强调居住的真实性与监护的必要性;

指标生:公办高中将 60% 招生计划分配至各初中的名额,促进教育资源均衡;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依托小区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优先保障本小区居民子女,空余学位面向城区补录。

  八、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

 办公地址:青年路101号

 咨询电话:0531-8487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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