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2024年济南市商河县中小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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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基本原则
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遵循“固定住所、实际入住、监护人陪同、城区户籍”的基本原则。招生对象为以下五种情况: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住房和户籍都在县城区,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二)在城区买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在县城区买房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包括2024年8月31日及之前竣工交付使用的新建楼盘住户,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三)工商业户子女。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满一年,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四)人才引进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我县人才认定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没有落户商河意愿的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五)进城落户人员子女。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在以上四类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报名入学。如学位充足,则安排新生入学;如学位不足则摇号录取;如没有学位,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县城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后再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安排。进城落户人员是指按照《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教育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家庭户籍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没有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
二、县直属及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限年龄、按时有序原则,开展阳光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县直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四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第七实验幼儿园、第八实验幼儿园,招收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城区常住适龄小班幼儿(其中,实验幼儿园、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实验幼儿园招收小、中、大班幼儿,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在县直属幼儿园报名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县直属幼儿园报名。
2.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豪门又一城幼儿园、嘉润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盛景城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凤凰城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颐景城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星河壹号分园、第三实验幼儿园滨河壹号分园,招收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居住区常住适龄幼儿。优先保障本居住区居民子女入园,小区内居民子女不得参加县直属幼儿园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集中报名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视园所实际面向社会进行二次招生。
(二)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8日8:00—7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指导相结合,具体见招生明白纸。
3.报名材料。报名新生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信息。对于身份证信息不能满足报名要求的特殊情况,根据幼儿园线上反馈情况完善信息。
4.报名公示。7月26日,在各幼儿园门口公示报名情况。具备条件面向社会招生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同步公布招生简章。
5.录取方式。县直属幼儿园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
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摇号录取。小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0人。
6.录取时间。7月27日,进行摇号或发放录取通知书。县直属幼儿园需要摇号录取的,在幼儿园现场摇号,公证处公证。
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定的区域和招生时间统一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组织报名和招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零择班”,确保适龄儿童和具有学习能力的各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要严格控制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初中每班不超过 50 人招生,所有年级严禁出现 56 人及以上大班额。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初中新生为接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应届在籍毕业生。
(二)招生区域
1.县城区各小学招生区域:见附件1及各学校招生简章。
2.县城区各初中招生区域:见附件2及各学校招生简章。
3.各镇(街道)中小学按照本镇(街道)划定的区域招生。
4.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摇号录取,招生结束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补录。确定在清华园学校就读初中的清华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得再到弘德中学报名摇号。
(三)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初中:7月13日8:00—7月16日18:00。小学:7月18日8:00—7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指导相结合,具体见招生明白纸。
3.报名材料。报名新生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信息。对于身份证信息不能满足报名要求的特殊情况,根据学校线上反馈情况完善信息。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录取新生。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的评价形式予以呈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标生招生计划和统一招生计划。全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为招生计划的60%。济南新技术应用学校2024年职业教育班招生1200人。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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