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济南市商河县关于本地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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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1、学前教育: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义务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3、普通高中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4、中等职业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5、高等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和标准
1、学前教育
(1)免保教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建档立卡家庭
经济困难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免除保教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政府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 元,具体分为三档,1 档 1000 元,2 档 1200 元,3 档 1400 元。
2、义务教育
生活费补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小学、初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3、普通高中
(1)免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免除,收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
(1)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额免除。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
5、高校就读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大学生免学费资助的标准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历城户籍符合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及济南市定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8000元以内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
(1)申请办理地点
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大学生由建档立卡学生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省内就读建档立卡大学生为省标、国标的到所在学校办理,市标的除个别市属学校给予办理外,其他到本区资助中心办理。
(2)申请及材料
到区资助中心办理免学费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12月底前,应主动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当学年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交区扶贫办核实的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证明、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的再另交到场办理的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是监护人的再交学生本人的委托书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邮储银行银行卡号。
附文件:济财教[2021]8号-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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