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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11370126004211155Y/2025-6628036
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22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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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检查依据
1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港口岸线使用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复使用港口岸线的情况;是否存在港口岸线用途和使用方案与批复不一致的情况;岸线用途包括装卸散杂货、集装箱、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等港口岸线使用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港口法》(2003年6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十三条。
2.《山东省港口条例》(2009年11月通过)第十五条。
3.《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5号修订)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
2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造价、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重点公路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第八条。
3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水运建设市场督查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重点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重点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4号)第二十六条。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督查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1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修正)第四十二条。
4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重点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重点铁路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管暂行办法》(国铁工程监20163号)第六条。
5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正)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规模以上)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正)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旅游包车客运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正)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是否按照管理办法合规经营,加强网络监测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一般检查事项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汽车维修企业(二类以上)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6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等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点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全文。
7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公路的监督检查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涉路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许可施工图纸一致;损坏、占用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边沟、绿化是否按规定修复;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齐全涉路工程建设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十三条。
8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监督检查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经营资质进行检查,如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船舶管理协议签订是否规范;委托管理的船舶与其管理能力是否符合;是否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以承运人身份从事水路运输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船舶管理业务经营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第四条。
2.《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03年第1号公布,2019年11月28日第四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3.《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十七条。
4.《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16年9月通过)第四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如经营者经营活动情况、资质保持情况、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船舶运力配备情况,是否满足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企业是否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与企业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水路运输企业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第四条。
2.《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03年第1号公布,2019年11月28日第四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公布,2017年3月修正)第五条。
4.《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16年9月通过)第四十五条。
5.《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1月交通运输部第2号公布,2020年2月修订)第四十一条。
6.《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3月)。
9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与航道有关的工程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0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船舶配员情况;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情况;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情况;船舶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法定证书文书配备及记录情况;客货载运及货物系固绑扎情况内河船舶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5%,每年抽查1次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条。
11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施工企业: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监理企业:检查项目总监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项目现场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市、县级城市道路建设主管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29号)第六条。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第三条。
3.《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通过,2017年12月修正)第七条。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
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第三条。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三条。
9.《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2011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第六条。
10.《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2004年9月6日印发)第二条。
12商河县交通运输局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活动相关主体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市、县级城市道路建设主管部门1.《标准化法》第三十二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四条。
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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