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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010号“关于沿黄合规工业园区实际管辖范围认定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6

代表提案者

宋金民

会议届次

商河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沿黄合规工业园区实际管辖范围认定”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30010

承办单位

商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3-06-09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宋金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关于沿黄合规工业园区实际管辖范围认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省发改委、省科学技术厅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优化调整济南市沿黄重点地区范围的通知》(省发改工业〔2022〕812号)明确提出,将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莱芜区、钢城区、商河县等5个非黄河干流沿岸县(区)调出沿黄重点地区范围。所以玉皇庙镇民营经济产业园可以按正常手续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商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