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划251县道(张坊-怀仁段)非机动车道线”的建议收悉。充分说明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关于您建议中涉及的问题,县公安局做了一定工作。现答复如下:
根据商怀路路面宽度,对具备条件的路段,对接交通局完整施划非机动车道实线、车道指示箭头等标识标线,清晰分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区域,解决人车混行、占道通行问题。您提到的怀仁-张坊路段,因路面宽度达不到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宽度标准,无法设置完整非机动车道,施划柔性警示标线、路侧通行提示线,警示非机动车靠边避让,最大限度保障非机动车通行安全。
此复函已经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商河县公安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