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乱象”的建议收悉,充分说明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符合客观实际,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关于您建议中涉及的问题,我们做了不少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5月12日,县政府专题部署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动,组织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工信、各镇街部门,从源头抓起,全链条打击治理违法生产、销售、改装及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1月以来,县公安局强化查扣处罚,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围绕富民路、商东路、温泉路、商西路环绕区域,划分四个片区,以商中路与银河路为界,交管大队四个勤务中队按照片区分工,平均每天安排50名警力,重点查处电动三四轮车逆行、闯红灯、无证、无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查扣违法车辆768辆,处罚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处罚无证590起、无牌790起,收缴绿色电D违规号牌48副,签订电动车驾驶人承诺书156份,车驾管办理电动三轮车挂牌、报名考证数量明显上升,累计受理电动三轮车挂牌1345辆,三轮摩托车驾驶证D证报名考试1200人。
二是维护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按照“警告标志、限速标志、过街设施、信号灯、禁停网状线”5类交通基础设施和“人行道、护学通道、减速丘、隔离设施”4类提升设施工作标准,推动城区25所学校按照“一校一策”要求,能上尽上,覆盖率达100%。坚持人力与物力相结合,加大警力投入,建立完善护学岗制度,实行包干责任制,确保上放学交通安全。
此复函已经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商河县公安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