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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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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2023-03-23

商河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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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校定商河县2022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6.376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 11.01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55.3647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 11.49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务0 万元、新增专项债务11.49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22年我县共发行政府债券12.864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49亿元,再融资债券1.3745亿元。新增债券11.49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1.49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3.6580亿元,比2021年末52.2324亿元增加11.4256亿元,包括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49亿元、使用自有财力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券本金0.0644亿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规定,2022年以来历次发行政府债券举借政府债务的相关信息,均已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合计3.3876亿元。

1.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4389亿元,包括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1.0609亿元,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0.3780亿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专项债券0.37亿元,自由财力偿还专项债券80万元;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一般债券1.0045亿元,自由财力偿还一般债券0.0564亿元。

2.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9487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0.3067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6420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政策要求,县财政己将政府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突出重点安排,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2年,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级使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1.49亿元,用于商河县城乡供水供热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许商综合片区(六期)棚改项目B区、许商综合片区(六期)棚改项目C区、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A区项目、商河县疫情防控应急中心建设项目、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机械厂周边片区项目、2022年商河县13.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济南新技术应用学校工匠楼项目、商河县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济南商河生物医药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齐鲁现代微生物农业技术中心11个项目。

再融资债券1.374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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