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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对商河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050156号关于“振兴县域经济,激发个体、私营经济活力”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16

代表提案者

张延平

会议届次

商河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振兴县域经济,激发个体、私营经济活力”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1050156

承办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6-06-30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张延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振兴县域经济,激发个体、私营经济活力的提案》(第156 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激发个体私营经济活力,我局坚持“服务民生”与“规范管理”并重原则,着力构建“精准服务、科学疏导、柔性管理、长效保障”的工作格局,具体措施如下:

(一)科学规划与精准服务并行,拓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空间。一是合理布局便民经营区域。在城区商西路与文昌街交汇处设立“晨曦摊区”便民助农驿站,同时设立有博学街便民市场、泰和名都便民市场等多处疏导点,并在兴隆街等区域规范设置夜市,明确经营时段和经营边界,为个体经营者提供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二是有序发展“夜市经济”。对夜市、早市、跳蚤市场等灵活就业形式,划定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引导集中规范经营,为创业就业提供广阔舞台。三是在晨曦摊区推行“便民摊位证”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摊主,经申请审核后发放专属证件,赋予其在晨曦摊区内合法经营的“身份证”,提供稳定预期。四是对商超夜间外摆经济主动靠前服务。对类似未来广场、中润等商业综合体开展的夜间外摆项目,我局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围绕业态布局、摊位设置、经营时段、安全间距、垃圾处理等核心要素提供“定制化”规范意见,确保项目既繁荣有序,又符合城市管理标准。在近期开展的国投新都会“悦享时光”创意市集筹备及运营期间,我局从摊位布局规划、外摆经营秩序规范到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等方面给予全程指导服务,并在运营期间做好周边市容秩序保障,以精细服务助力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管理与柔性执法并重,营造宽松友善的发展环境。一是落实“首违不罚”和柔性执法。深化“721”工作法,对个体经营者初次轻微违规以教育劝导为主,督促现场整改,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严格依照“首违不罚”清单免于处罚,切实降低个体经营者违法成本。二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支路街巷有序疏导”的管控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行为给予规范和引导,科学调配执法力量,保障市容秩序与个体经营协调发展。三是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各项规定,全面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检查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个体私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四是主动靠前服务。依托“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对新开业商户提前上门告知牌匾设置、餐厨垃圾处理、油烟净化等市容管理要求,帮助其在开业前完成整改,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服务”。

(三)多方协同与共治共享共举,激发个体私营经济内生动力。一是推行“一摊一档”精细化管理。为晨曦摊区内有意向长期经营的商户建立专属档案,详细记录身份信息、经营类型、时段位置等,变模糊管理为精准服务。通过“小板凳恳谈会”等沟通机制,面对面听取经营者诉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引导建立“自治联盟”。鼓励晨曦摊区经营者成立自治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通过圆桌会议等保持常态化沟通,动态评估调整管理服务措施。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惠民生、促消费、稳就业的重要举措。我局将积极履行职责,以“温暖服务+精细管理”为理念,通过精准施策、科学疏导、柔性管理和长效共治,有效释放个体私营经济活力,实现便民利民、促进就业、繁荣经济与维护优美市容环境的多重目标,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此复函已经张昊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商河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