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事前公示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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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商河县城市管理局
2.执法机构设置:各科室、执法大队
3.办公地址:商河县青年路59号
4.联系方式:0531-84879798
二、执法职责及执法权限
三、执法依据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书面催告—加处罚款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流程图:
(一)行政处罚:
(二)行政检查:
(三)行政强制:
五、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商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叉口北20米
电话:0531-84881993
2、行政诉讼:
(1)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电话:0531-84861336,邮编:251600
(2)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电话:0531-84863506,邮编:250014
(3)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电话:0531-85964813,邮编:250000
(4)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电话:0531-81171234,邮编:251400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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