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型经营主体优势 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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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典范案例,展示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径。该合作社通过资源整合,紧紧抓住农机、土地、劳动力等农业生产基本要素,实现了从机械耕整、机插秧、机播、机收到秸秆综合利用及粮油烘干的全过程机械化服务。为了进一步拓宽收入渠道,合作社在劳务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劳务公司,构建起了“村集体+平台公司+个人”的村办企业发展新模式。这一模式的成功实施,使得合作社不仅实现了强村富民的目标,还成为乡村振兴的典范。合作社还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高产高效种植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助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增产增收。
福瑞兴农机专业合作社位于孙集镇刘庵村,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金160万元,目前合作社有大中型机械127台,工作人员27人,流转土地600余亩,业务覆盖340国道以北的16个村1.1万亩土地,2023年被评为市级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聚焦融合发展方向,延伸产业增收链条。福瑞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紧紧围绕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部署,以培育特色产业为载体,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扎实开展各项改革工作,不断盘活农村资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现农村新兴发展。构建起“三变+合作社+农户”的农村改革运行模式,呈现出“大手”拉起“小手”的发展格局。合作社坚持创新分配,凝聚多方位发展动能;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村集体利益最小化”,积极探索三项分配机制,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一是“固定收益”方式,针对目前合作社已流转的445.7亩土地,根据集约土地的地力等级、产出价值等因素确定土地价格,实行阶梯化定价,按照每年每亩400—1200元一次结清农户地租,产生效益全部归合作社所有。二是“入股分红”方式,采取折价入股办法,按土地租金折算股份,将农户土地以及集体投入的资金、土地、机械、设施等量化股权,扣除生产成本后的净收益,根据股份占比进行分红。三是“固定收益+入股分红”方式,合作社先行支付农户部分地租,再按照合作社章程,拿出10%—40%的净收益组织农户分红。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农民不仅可以通过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劳动报酬,还能按股份分享合作社的经营收益,每年可实现增收3000余元。通过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合作社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大幅提升了土地产出率,增强了农民的归属感和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合作社的各项活动中来,形成了一种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二、推行多元抱团模式,带动产业规模发展。福瑞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引进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通过培训示范、科学规划和精细管理,推广给群众。该技术充分利用不同作物的生长周期和空间需求,实现了一地多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了玉米和大豆的双赢局面。通过玉米大豆复合种植实现一地多种,一地多收,坚持“党支部+合作社+种植大户+群众”的模式,通过合作社代管代种和鼓励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将村民闲置的土地利用起来,福瑞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220亩土地,实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集中连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合作社依靠技术装备优势,为小农户提供农资采购、土地托管、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全程托管服务,通过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合作社每亩地的产值提高了20%以上。玉米和大豆的产量分别提高了15%和20%,农户收入显著增加。通过一年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践,合作社基本上掌握了适宜模式和关键技术要领,计划逐步开展复合种植生产托管,带动更多小农户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模式。通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现“一田多收、稳粮增收、一种多效、用养结合”,带动技术推广应用,带动实现增收增效,既提高了农户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认识,培育壮大了村股份集体经济,同时实现了村集体、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共赢。
三、构建完善帮扶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合作社成立以来帮扶零工30—80人不等,累计创收4万余元,逐步形成了“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的新就业模式。为进一步拓宽收入渠道,在劳务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劳务公司,构建起“村集体+平台公司+个人”的村办企业发展新模式,成功实现了强村富民。公司主要通过两类业务创收。一是依托村办企业,大力发展劳务输出产业。目前,公司承接建筑装修、快递分拣、绿化工程、护工陪护等劳务业务,并对务工人员提供各类技能培训,公司成立以来共计输出务工人员2.5万余人次,收入13万余元。务工范围覆盖孙集、许商、贾庄等6个乡镇,并与济南、东营等用工地点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盈余收入按照40%作为村集体分红收入,30%作为公积金、公益金用于扩大再生产,30%作为个人分红的模式,实现了村集体、公司、村民多方共富。二是通过投资厂房创收。为保证集体资金不流失、集体资源不浪费,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厂房租赁收入采取“固定收益+浮动收益”的方式进行分红。固定收益即指厂房投资额的6%,投资额包括15万元项目帮扶资金和每年的占地租金,由股东王瑞福个人承担村集体固定收益。浮动收益即指厂房租赁价格减去固定收益后的剩余部分的20%作为村集体浮动收益,80%作为股东个人的激励收益。
福瑞兴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以劳务输出为核心,以劳务合作社为纽带,把村内劳动力资源要素聚集起来,统一进行管理,有效盘活农村“潜在”资源,从根本上攻克了资源、资金、劳动力分散这一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难关。围绕人、资金、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四个要素,通过合作社和劳务公司运营,盘活了农村自然资源、财政补助资金和人力资本,既鼓起了农民群众的“钱袋子”,又破解了缺乏主导产业的难题。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破解了制约乡村振兴的瓶颈,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产业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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