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丽华、党晓燕、李斌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规范小区内住宅楼地上一层车库使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县部分小区存在居民改变地上一层车库用途进行经商,针对此类问题,前期我县有关部门进行过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对一些经营性生产小作坊进行了取缔,但因该问题易反复且部门联动不到位,没有相应的快速处置办法,“住改商”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有的已办理经营许可证)。下一步,计划牵头召开县级联席会议,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进行提报,建议全县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强力推进该项工作。
感谢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县的物业服务行业,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晋翔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