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才公寓租金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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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人才公寓运营情况,按照鼓励合租的原则,对人才公寓租金价格进行调整,经县住建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报请县委人才办研究确定。人才公寓租金调整为:单租两室租金标准为480元/月/套(比原租金上调40元/月/套);单租三室租金标准为540元/月/套(比原租金下调120元/月/套);合租两室或三室租金标准为180元/月/间(比原租金下调40元/月/间)。该租金标准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已经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租金的按照原政策执行,缴纳下一年度租金时按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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