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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发布单位:县公安局

单位名称:

商河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政策,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推动落实。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境内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侦办、协调处置刑事犯罪案件。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置治安事故,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多元化解、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全县养犬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按照规定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依法承担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生态警务机制。负责全县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外国人签证证件管理事务。按照规定承担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内停留居留等有关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全县禁毒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承担全县反恐怖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县看守所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数据产生、数据采集、数据真伪、数据质量、数据效能、数据安全等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数字商河建设工作任务。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警务保障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政策、标准。

(十五)负责特巡警工作,协调处置全县重大突发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社会面巡逻防控,按照规定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十六)依法承担辖区警卫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11号

联系电话:

0531—84880126

邮政编码:

2516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mail地址:

Shgajbgs@163.com

网站地址:

http://www.shanghe.gov.cn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48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