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按照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要求,我单位拟对部分满足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共计3件,原值11700元,净值0元,均无维修价值。经党组会研究,并报县财政局备案,现对上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置,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
联系电话:0531-84880233
附件:商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拟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1).xlsx
商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