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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决定送达公告(第一批)

时间:2026-05-1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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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野橡胶(济南)有限公司等157户公司(另附附件)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上述公司已被本机关强制注销登记,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将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决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本机关。上述公司自被强制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其名称的管理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相关单位、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该公司存在《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存在的情形的,可在2029年5月11日前申请恢复公司登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附件:原野橡胶(济南)有限公司等157户公司名单.xlsx

联系电话:0531-84870365


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