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按照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要求,我单位拟对部分满足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共计24件,原值88063元,净值0元,均无维修价值。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县财政局备案,现对上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置,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531-84886907
附件:商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拟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et
商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