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部分满足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共计3件,原值10800元,净值0元,均无维修价值。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报县财政局备案,现对上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置,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0531-84880080
附件:商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报废资产明细表(1).xlsx
商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