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参加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专题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衔接工作体系,破解基层生态环境治理难点堵点,凝聚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合力。近日,商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衔接专题座谈会,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积极参会,与检察机关、县开发区及企业代表共话协作、共商生态治理。
座谈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以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河县生态环境治理实际,参会各方围绕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研判、证据固定规范、整改闭环落实、协同调查取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交流研讨,并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
会上,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结合环境监管、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际,汇报了县域大气、水、土壤、农业面源污染等领域治理成效,剖析当前监管工作存在的难点,介绍下一步工作思路,同时就完善府检常态化联动机制、健全线索双向移送制度、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协同办理疑难案件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是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法治抓手。各单位要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牢固树立治理“一盘棋”思想,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协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精准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门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对接,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补齐执法监管短板。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将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抓手,持续深化府检协同共治模式,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成果共用常态化工作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执法、靶向治污、闭环治理,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守护商河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