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强化三项措施全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一是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按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要求,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的环境安全防控。切实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可能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隐患,列入重点进行检查和监管,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环境污染事故,严格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取消环保补助资金支持。
二是全力促进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督查来推动环境隐患的整改和整治,通过督查把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督查杜绝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环境安全也是效益的理念,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是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值班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应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针对重点时段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快速响应需要。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处理过程中,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