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做好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健全管护机制。深化林长制工作体系,构建县、镇、村三级林长责任网络,明确各级林长管护职责,实现森林资源“有人管、专人管、管到位”。完善日常巡查、问题上报、处置反馈闭环机制,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频次,排查整治乱砍滥伐,确保森林资源管护无死角、无盲区。
二是强化资源管控。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对采伐区界限、树种、面积等进行核查登记和更新追踪;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占用审批制度,严控各类项目非法占用林地,坚决制止乱砍滥伐、非法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从源头守护森林资源安全底线。
三是加强管理督导。围绕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各项反馈问题和采伐问题进行全面复查与调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抓住春季造林关键时节,严格按照整改标准推动问题整改,同时督促各镇街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发生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