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持续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治理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根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县域发展需求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义务落实清单”,涵盖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6大类、13项内容,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控责任,目前全县2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是严把准入关口。以“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为目标,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建设用地规划、供地、审批的重要依据,持续完善贯通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191块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地块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土地日等节日,面向企业、群众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知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今年以来,组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21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参与群众1700余人。